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文管理制度,精简公司公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针对目前公司尤其是各部门发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就规范发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发文代字设置,明确各部门发文权限
1.发文代字由公司办统一编制和管理。
2.以公司名义发文,发文代字由“xx”后加其他汉字组成,发文序号由公司办统一编制。
3.根据各部门性质和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以本部门名称标识的文件格式发文,发文序号分别由本部门编制。
4.各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往来联系,分管领导签批后,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各部门可就下列事务,对内行文:
(1)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按公司已有规定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落实例行的常规工作;
(2)对本部门内部事务进行安排;
(3)与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业务协调;
(4)向公司、职能部门请示报告等。
二、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发文格式,完善发文程序
1、各部门发文格式应严格按照xx文件要求行文。
2、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发文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并做好序号编制及文件的印制、分发、归档等工作。
3、各部门发文如需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协商其他部门核稿并由其他部门正职负责人会签,由主办部门分管领导签发。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发文的管理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公文件处理规定,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可发可不发的不发,可长可短的要短;应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发文工作,确保办文质量,对本单位发文的行文内容、行文结果负责。
2、公司办应加强对各部门发文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定期检查二级单位发文情况,对发文不规范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3、自2022年6月6日起,公司及各部门发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