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工作总结、问题、打算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工作推进:受疫情影响,我区认真落实《市豁免中小微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造成失信行为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复工复产期间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突出创新豁免举措,审慎包容轻微失信。
二、政务诚信:我办出台《区2020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政策文件,将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纳入考核要点中,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杜绝政府失信行为。今年3月份,我区获得了2019年度全省政务诚信评级第二等次。1-8月份,为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提供合计1408家企业信用审查报告,为区委办、人社局、卫健委、组织部、团区委等单位信用审查个人合计3106人。
三、数据归集:今年截止2020年8月底,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全区46家部门数据4108条,信息入库率99.68%。截止到8月份,平台共归集数据102.3万条。
四、宣传教育: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市社会信用条例》发布,动员63个部门,12个街道,通过电子滚动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海报等载体,在区政务中心、商业大街等广泛开展贯彻实施诚信相关宣传。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专题宣传。动员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录制宣传短视频,在官方抖音号发布。依托融媒体平台,面向全市范围开展《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点击率10156,完成全市总量的10.1%。向信用网站报送22条信息,在省网站公示4个案例,在市级报分别刊登1篇案例。
五、新型监管:突出奖优限劣,加强信用约束。2253家新增企业签订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梳理出处罚信息超过3条的法人246家,精准提示,促进整改。突出创新豁免举措,审慎包容轻微失信。针对因疫情造成短期资金困难而无履行能力的企业,审慎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适当设置一定的宽限期。防疫期间,我区对因疫情影响有较轻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后果的6家企业实施豁免政策。运用好信用“两面性”特征,做好信用监管和信用风险预警工作的同时,综合施策,突出疫情期间企业信用提升战时职能。一是牵头各部门、各板块,实施复工前信用承诺制,已签订1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新成立企业信用提示函165份,企业变更信用承诺书508条。二是做好分级分类监管,鼓励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快速复工,对因疫情影响未交一季度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的企业实施豁免政策。三是落实好信用联合奖惩,做好疫情期间10类失信行为和9类良好行为的认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市信用平台报送昊宁建设、翠州环境科技等14家企业疫情防控救灾捐赠类良好信息,为9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六、试点示范:精心组织重点领域贯标示范活动,1家企业申报省级示范、2家市级示范企业正在创建、20家企业成功贯标,4家示范企业正在复查中。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用手段仍需进一步拓展。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执法部门在特殊阶段性工作任务中不易把握尺度,不敢大胆应用信用手段,容易形成观望等待心理。比如在疫情期间,虽然市出台了不同领域的豁免措施,但是我区的成效主要体现在防范潜在失信事件中,针对轻微偶发行政处罚、满足一定条件豁免的成效尚未体现成效。
二是名单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我区报送至市区两级信用平台入库信息中良好信息归集较好,但是除“双公示”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外的不良信息入库很少,这样限制了发挥信用的约束力。目前,我区尚未有涉疫情“黑名单”信息的认定和报送,说明整体信用状况较好,未出现严重失信主体。
三是信用服务仍需进一步优化。在疫情期间,虽然提供了信用修复线上办理,仍有复工企业在遇到返岗补贴返还受限、评优评先落选等情形时十万火急,到信用办咨询,了解修复政策,提请修复,一方面说明企业对平时自身信用和失信造成后果尚未充分关注,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修复等政策的宣传不到位。要加强宣传培训,尽可变被动申请为主动修复,为企业发展铺平道路。
三、下一步打算:
1.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协助市信用办提升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功能。督促区级部门按照全市制定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失信等级认定目录(法人版和自然人版),实行清单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2.推进信用信息社会化应用。利用全市信用信息社会应用大平台,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大数据广泛、社会化应用,推动信用产品与信用服务创新,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3.完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建立红黑名单信息常态化发布、共享、应用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履责补过,恢复良好信用形象,加强联合奖惩政策落实。弘扬诚信文化,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宣传,加强政务诚信、重点领域人群的个人诚信等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