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作为我们党的重点工作,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都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基础性制度体系逐渐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基础。未来如何进一步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清制度执行与治理效能之间的关系。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有效的治理手段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治理能力是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只有切实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才能有效增强治理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是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把握“中心环节”、努力成为“三个重要”的要求。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最具特色的政治机构、组织,人民政协要将更多人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下,最大程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汇聚正能量。
三是发挥人民政协独有的专业作用。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政协嵌入国家治理架构的标识。“专门”二字体现的是重要性、彰显的是专业性,就是要在“专”字上做文章,从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规则、协商平台等方面加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