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工作心得体会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易门县政协自1984年3月成立以来,在中共易门县委的领导下,在省、市政协的指导帮助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开展调查、视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做到抓大事、议大事,团结各族各界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易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易门县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易门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易门县政协每年通过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以及组织专家、专业人员座谈会进行专门协商等形式,对全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广泛进行协商议政。遵循协商在前,决策在后,监督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协商。对易门县“七五”计划、“八五计划”、“九五计划”、“十五计划”、“十一五计划”、“十二五”规划等综合性规划及土地规划、城镇规划等单项规划进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县委工作报告进行协商。对易门县委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届中各次全委会议工作报告进行协商讨论。对易门县政协、易门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进行协商。至2012年底,易门县政协共召开29 次全委会议。每次会议,对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进行审议;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协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检察院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召开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协商有关工作。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烤烟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此外,对重要人事安排进行协商。县政协常委会根据县委的建议,对每一届县政协委员人选,进行认真协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其他人事安排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查,对全县贯彻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1986年7月,县政协与县人大组成联合视察组,对易门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行视察。1990年12月,听取和审议易门县人民政府贯彻《森林法》以及林业工作情况报告。1991年6月,听取易门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土地法》情况通报。
1993年3月,易门县政协设立联络委员会,1998年3月,更名为民族宗教联络法制委员会,2003年3月,民宗法制工作与联络工作分开,设立民宗法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委员对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问题开展调查、视察、考察活动,举行各种座谈、协商、通报会议;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宗法制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建设方面视察调查。1993年11月,组织开展对矿山执行《矿山开采法》《环境保护法》情况视察,1994年9月,县政协与县人大共同组织开展易门县1994年1月以来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情况监督检查,1996年开展民族宗教地区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调查,1998年开展易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调查,2001年开展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情况视察,2003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视察,2004年开展对易门县检察院工作情况视察,2005年开展对易门县综治维稳工作视察。2011年对易门县年度普法和依法治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此外,民宗法制委员会积极参加法院案件审理旁听、检察院开放日活动,认真履行公检法系统特邀监督员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政协提案作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一直受到政协的欢迎和重视。县政协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对全县农业水利、工业交通、教育卫生、城镇建设、财政金融等各项工作提出建议。自易门县政协成立至2012年底,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2000多件。为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群众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有关部门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机关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县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放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上,坚持团结,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依托少数民族、宗教界委员,配合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在每一届政协委员构成和领导班子配备上,始终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一至三届,有回族、苗族、彝族等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为政协委员,并且所占比例逐年提高,第六届委员中,这一比例达30%。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直保持与各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广泛联系,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参加民族、宗教节日、文化活动,坚持为民族地区兴办实事,解决困难,及时处理民族纠纷和宗教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保证宗教依法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摩所村回族发展菜牛养殖,支持修复柏树清真寺,支持歪头山村建设活动场所,支持里士村委会中岭岗村建设蓄水工程。坚持筹集资金为山区困难地区村民小组活动室购置桌子凳子,帮助解决村民小组设施不足的问题。发挥全体委员的积极性,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排除不良影响,协助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求大同、存小异,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县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把做好“三胞”及眷属工作作为开展海外联谊、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事来抓。与县委统战部、县政府侨台办一起调查了解“三胞”情况,主动接触、交往,做好在外“三胞”回乡探亲、访友的接待、联谊工作。与统战部、侨台办联合召开“三胞”眷属座谈会,宣传政策,联络感情,增进共识,凝聚人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三胞”增进对家乡的了解、认识,积极关心支持家乡建设,为易门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