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年*月*日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录用。进院以来一直从事仲裁受理和裁审工作。工作以来我同时也负责社区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录入、及案件送达等工作。参与办理裁审案件136件,社区调解案件92件。其中,首席承办裁审案件42件,涉案金额64万余元。
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时刻以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和警醒自己,要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关心群众所想、所思。有时遇见农民工,因其文化水平不高,并不清楚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工主张维权的权利。因深知自己是一名党员,耐心的为农民工讲解法律条文,指导其书写文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清楚明确的告知其法定的权利,为农民工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帮助。今年2月,由我所承办的案件当事人将一面标有“伸张正义 秉公执法”的锦旗交给我,这是对我工作的肯定。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坚定信念理想,面对烦杂的工作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面对群众要多为群众考虑。虽然新进仲裁院,接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时间不长,工作经验还很欠缺,判案经验也较为不足,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将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不但要发扬自己的优点,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注意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