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野县仲裁院在县人社局及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0年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作如下总结,并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共受理案件211件(其中集体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61人),在规定期限内应结案件211件,实际结案211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82件;裁决结案104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11件;申请人撤诉25件。为200余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
2020年度中心工作围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按照2020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已有9个乡镇(街道)完成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已发挥职能,全年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件。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已完成60%的既定目标。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
(二)、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三)、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继续推进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2020年已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了9个乡镇(街道)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另有6个乡镇计划在2021年完成建设,在2021年底做到基层调解组织在我县乡镇全覆盖。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人性化维权理念。一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二是优化程序。追求简便、快捷、灵活的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三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针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快立、快审、快裁,设立接待咨询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
(三)切实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力度。始终把劳动争议仲裁庭作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