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提质增效 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准司法制度优势保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1月14日)
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的通知》精神(人社厅发〔2019〕91号)和省《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准司法制度优势,为群众答疑、解难、办实事,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四化”建设,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腿”,依法公平公正的照应劳动人事争议双方的不同需求,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仲裁队伍服务意识在提升、服务理念在增强、服务态度在转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维护社会稳定。
一、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度,全市受理登记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28件,其中立案受理1207件,不予受理421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23人,涉案金额为3910万元;其中,调解结案810件,调解结案率为60%以上。结案率100%。市本级受理登记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61件,其中立案受理239件,不予受理222件;其中,调解结案150件,调解结案率为60%以上;按期结案率为100%。
二、2019年工作亮点
(一)、加强立案庭工作人员配置,采取柜台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细化立案庭咨询、答疑、受理、援助、调解等服务事项,从每个接待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起,依法登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从争议范围、管辖、证据等方面进行立案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做出受理立案或不予受理答复。对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构建集现场咨询、立案接待、法律援助、专业调解、调解协议置换、仲裁裁决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二)、开通“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通道,提质增效。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于受理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开通“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通道,即当天可立案的当天立案;案件争议点小,标的物相对简单,有调解意向的,马上调解;调解未成的,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当事人同意,在短时间内开庭审理,开庭后,案情清楚,依法当天可结案的当天结案,尽快完成每一起案件的处置。将《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结制》和《合议庭审制》贯穿于办案始终,坚持简易案件快速办,复杂案件精细办,保证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三)情系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认识努力提升调解仲裁工作为民服务水平的实际行动,是做好调解仲裁公共服务窗口建设,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正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的劳动者、被法定机构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急需的工伤医疗费的工伤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及维权力度,开设“绿色通道”,调裁结合,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便捷服务,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仲裁预警和建议机制。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落实《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本制度目录及地方范本》制度,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仲裁预警、建议机制,就仲裁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重大用工隐患,可能引发集体争议的情况,向企业送达仲裁建议书,提出相关规范用工建议,通过企业自行改善的方式化解集体争议隐患,提升争议预防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劳动法律法规服务进企业,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劳动法律公益服务“千街万企行”活动为契机,协同养老、失业、监察等各方力量,共同进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增强企业和劳动者遵纪守法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和集体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争议在一线预防、矛盾在一线化解,进一步深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六)、推行网上录入办案,让当事人“少跑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落实《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文件要求,率先运用省厅推行的录入办案系统,积极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全市仲裁机构主要区市基本达到了案件受理处理网上的实时录入和处理,有利的促进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研判和统计分析的信息化建设。有的市院仲裁机构创建仲裁微信平台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在线仲裁服务,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2019年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居高不下。
由于整体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叠加阶段,2019年度我市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欠薪、调岗、减员、断保甚至欠薪逃匿问题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特殊钢(74人)、房地产开发(已经立案11人)等。
(二)案多人少,待遇低,人员易流失。
现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不足、个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只挂牌不营业和预防调解工作不力等现象还比较普遍。就市本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而言,人员和工作量严重不匹配,现有的仲裁员人数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量需求的“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市本级现有仲裁员5名,本年度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39件,人均近48件。仲裁员的工作压力大且没有办案补助,人员易流失,队伍建设存在困难。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夯实基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大数据仲裁,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增强调解仲裁社会公信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以“千街万企行” 劳动法律公益服务活动为契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开设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完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预防机制,健全调裁、裁审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服务效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和谐。
(三)工作措施
1、构建多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大格局,促进预防调解工作专业化。
我市要以“千街万企行”活动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非公有企业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作用,吸纳多类主体,依托多样平台,形成街道(乡镇)基层调解组织为主,企业、行业等调解组织为辅,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运用多种方式来共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2、建立健全仲裁预警和建议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要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简便、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加快承办拖欠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伤待遇等突出类型争议案件、集体争议案件的办案进度。 健全集体争议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三方仲裁员联合办案机制,坚持多部门联动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法规政策,发挥各方职能优势,确保劳动人事争议的平稳高效化解。
3、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员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化素质。
调解仲裁工作的公信力取决于调解员仲裁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调解员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仲裁员实名制管理,按季度更新仲裁员库。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培养打造一支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严谨、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调解意识并掌握一定调解技巧和办法的仲裁员队伍,促进公平公正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让调解仲裁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完善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
树立“互联网+调解仲裁”思维,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使案件得以线上办理、查询、统计和分析,做到调解仲裁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统一化、管理监控实时化、业务沟通网络化,接受社会监督。并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的数据汇总及分析功能,加强对本市劳动人事争议形势的分析、研判,以及对敏感、重大、突发争议案件的监测预警。
5、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建设。
统一法律法规的适用和裁审尺度的把握,增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合力及仲裁公信力,提高争议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