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水北干二期工程三分干第2标段工程将全线贯通具备通水条件,拟定于2021年11月28 日进行试通水。为保证试通水期间渠道建筑物安全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全线试通水任务,确保受益县区当前用水需求,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三分干第2标段工程试通水顺利实施,保证北干二期工程隧洞、渡槽及连接段工程等渠道建筑物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青海省湟水北干二期三分干第2标段工程试通水顺利实施,成立由青海省引大建设运行局海东市乐都区建管部领担任组长、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设计、地质单位负责及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湟水北干二期工程试通水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通水调度运行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东市乐都区建管部,负责试通水运行期间水量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
组 长:张国斌
副组长:达举龙、祁有鑫
成 员:李延福、李文硕、晏明、蔺国栋、常军、李宪洲、张生武、李忠元、韩登军、张登文、温生元、王强、杨升、貟天龙、贾鹏伟、张刻、苟泽元、把发仓、任金成、康辉、张宗魁、曾永军、刘生岩、张磊、刘斌、丁永庆、王喆
三、输水前准备工作
(一)输水运行前,由试通水领导小组牵头,各参建单位配合,要求准备充分,职责明确。
(二)渠系及建筑物质量、安全检查
1、输水运行前,湟水北干二期工程三分干第2标段项目工程各输水建筑物停止一切施工生产活动,洞内所有与试通水无关的设备、材料及人员全部撤出,做到渠系各建筑物内无杂草污物、无淤泥和积水。
2、输水运行前,由工程建管部以及各参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隧洞、渡槽、暗渠等建筑物全面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消除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渠系及建筑物完好,具备安全输水条件。
(三)人员配备
1、渠线安全巡护人员
通水运行期间,为确保渠道建筑物的安全运行,分段成立巡护班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带班长,监理工程师为副带班长,各参建单位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各段渠线及建筑物安全巡护工作。
总负责人:常军
(1)4#隧洞出口~7#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李延福副组长:李文硕成员:晏明、蔺国栋、李勇
(2)7#隧洞出口及连接段~8#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韩登军 副组长:张登文成员:温生元、李昌伟、吴隆全
(3)8#隧洞出口~10#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王强 副组长:貟天龙成员:杨升、张刻、苟泽元、贾鹏伟、尚军武、李本建
(4)10#隧洞出口~13#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把发仓副组长:任金成成员:康辉、付国杰
(5)13#隧洞出口~15#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韩登军 副组长:张登文成员:温生元、李昌伟、吴隆全
(6)15#隧洞出口~17#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把发仓副组长:任金成成员:康辉、付国杰
(7)17#隧洞出口~18#隧洞进口及连接段
组长:常军副组长:李宪洲成员:张生武、李忠元
(8)18#隧洞出口~20#隧洞出口及连接段
组长:曾永军副组长:朱龙成员:刘生岩、沈国峰
(7)7干斗
组长:刘斌副组长: 成员:
(8)一支渠
组长:丁永庆副组长:王喆 成员:
(9)二支渠
组长:张磊副组长: 成员:
2、应急抢险人员
试通水运行期间,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进行,成立由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各施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抢险小组,负责各施工区的应急抢险工作。
负责人:达举龙、郑鹏、祁有鑫、常军
成 员:成员:李延福、李文硕、晏明、蔺国栋、常军、李宪洲、张生武、李忠元、韩登军、张登文、温生元、王强、杨升、貟天龙、贾鹏伟、张刻、苟泽元、把发仓、任金成、康辉、张宗魁、曾永军、刘生岩、张磊、刘斌、丁永庆、王喆
各施工区具体负责本区段的应急抢险工作,抽调施工技术人员组成10-15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在发生险情时立即投入抢险。
(四)交通工具、通讯设施配备
1、交通工具配备
由建管部领导、各参建单位的车辆,保证每个工作点有一辆越野车,渠线安全巡护车辆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备。
2、通讯以移动电话为主,通讯设备应保证24小时开通,并配足备用电池,确保通讯畅通。
(五)计量仪器、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配备
1、计量仪器
干渠、支渠、供水管线和支斗口等取水口均要求配备专人测量水位高度
2、应急抢险设备、物资配备
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在试通水前应配备齐全,具体由监理部组织施工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主要设备各标段必须配备装载机1台、大型运输车辆2台,备足工器具及沙袋、水泥等应急抢险物资。
四、输水运行工作
(一)工程主要建筑物
本标段渠线全长33.59km,主要包括明暗渠 0.38km;隧洞 17 座,长 31.78km;渡槽 13 座,长 1.34km;分水闸 、退水闸各6座;排洪涵3座。
其中7#隧洞长6308.04m为本标段最长隧洞,在隧洞中部设408.44m长的斜井1座,纵坡比为33.5%。
五、保障措施
(一)输水运行期间,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调配,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二)输水运行期间加强对渠道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故障,保证渠系建筑物正常安全运行。
(三)保证抢险人员和抢险机械设备及物资到位
(四)在各洞口、支渠进水口、退水渠及退水河道等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人员进行值守,确保沿途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试通水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处室对本次试通水进行检查总结,对渠系建筑物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对质量、安全、调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写出总结报告报建管局运行管理处为正式通水积累经验。
二○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