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成通水一年多来,市办工作重心逐步转向运行管理。经过实践探索和学习,从最初的委托管理向自主管理转变。通过请示省办及**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积极组建运管队伍。
一、总体情况
市办领导高度重视运管队伍建设,于2016年6月30日组织召开**工程全体运管人员培训会,同时抽调骨干成员到省办进一步培训。
自8月1日市**工程运管人员正式上岗以来,在建管局、各县(市)级调水办、受水水厂、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下,运管工作初见成效。
市办领导高度重视运管建设工作,组成领导小组,到各站了解人员生活情况,检查站内机电设备运行状况,督导运管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建管局协调各部门,积极处理上报问题,确保运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运管人员在代理站长的带领下熟悉工作环境,按照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值班值守、线路巡查、设备操作、运管记录等工作,全体人员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状态。
全市已启动的11处现地管理房,8个现地管理站,分批配发物资已到位,基本满足人员值守及巡线要求,其余物资也在积极筹备中。
二、存在问题
(一)入驻问题
现全市启用的11处现地管理房中,有6处已正式入驻,其余5处(辉县郭屯口门现地房、获嘉水厂现地房、路固口门现地房、老道井口门现地房、八里铺现地房)未完成交接。按照第三次运管会议明确要求,所涉施工单位及水厂要全力做好现地管理房交接工作,确定入驻时间节点。
(二)物品及设施完善问题
一是运管过程中,应首先保障人员、机电设备安全,尽快解决巡线安全保障工具及安全设施,采购电工工具以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二是水量争议问题由来已久,部分站点带病运行一年之多。现部分站点流量计仍未安装或未调试、启用,水厂与现地管理站流量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亟待解决,严重影响运管工作的开展。
(三)管理体制需明确完善
1、配套工程现已从建设期向运行期过渡,各县(市)级配套办在前期工作中,对工程建设、征用地情况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与地方协调等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为在过渡期内顺利的完成交接开展工作,应继续加强与县(市)级配套办联系,进一步发挥其能动性和纽带作用。例如:在处置9月3日辉县30号线阀井冒水突发性事件过程中,辉县调水办在前期发现问题,中期协调处理问题,后期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2、穿越邻接导则的落实与协调问题。一是运管人员对有关文件或规定把握不准、范围不清,导致漏报或误报;二是穿越邻接时间发生后,分流途径不清晰,各主体职责不明确,没有形成系统的协调、处理流程,以及可持续的联动机制,致使问题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例如:在处置32号线西环段穿越邻接事件中,运管人员的现场处理、上报,建管局与住建委的对接、协调都存在弊端,无意中延伸问题处理链,降低办事效率。
3、问题处理流程不够明晰。一是过渡期阶段运管工作面临涉事的主体多,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接踵而至,且问题多带有交叉性,导致责任主体模糊、相互推诿等情况。二是问题的划分与分流未协调统一;缺乏监督落实机制,造成问题的解决顺延、滞后;缺乏反馈机制,造成尚未解决的问题属性不清晰(即分为:未解决、尚在解决还是需协同解决等情况)。三是实施中仅能通过沟通协商等导向性行为解决,缺乏行政强制执行力,导致问题的反复与回弹。四是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预判性不强、经验不足,协同机制不完善,需增加实战演练,提升运管工作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及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