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公示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凭祥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真正实现“减负增效”,激发学生的生活乐趣和学习积极性,提高师生的生命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进一步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动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内涵。,我校特制定作业公示制度。
一、公示要求与时间
(一)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长是减负第一责任人。
(二)每周五下午前各年级组、班主任逐级对各班学生下一周及节假日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统一进行公示,并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
二、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统一制定作业记录本。
三、公示作业用时
作业布置以总量控制、学科分类为原则,各科注意合理的作业量和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由各年级和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超负担的作业,年级和班主任有责任进行调控。
四、作业批改要求
(一)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二)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作业批语要有针对性、鼓励性、启发性。批改时要书写工整,评语文字要规范、端正、清楚、准确。
(三)凡做错的作业题均要求学生订正,订正后要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批改反馈要及时,批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作文一周以内)。
(三)对于学困生的作业,提倡当面批改,加强辅导。
(四)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