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大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2021年“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公司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1年大监督工作要点》,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本单位年度“大监督”工作作出总体安排,明确中心监督事项、重要监督事项和职能监督事项。规范职能监督职责,各相关部门年度重点监督工作29项。截止11月30日,“大监督”发现问题16项,完成问题整改7项,持续整改9项。
(一)中心监督事项工作情况。
根据“大监督”工作安排,重点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跑、冒、滴、漏”问题立行立改并完善制度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1.开展合同履约情况检查。2021年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履约不正常的情况。采购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领域暂时不存在问题。
2.开展融资性贸易管理等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学习国资委、股份公司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相关规定,汲取经验教训,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
(二)重要监督事项工作情况。
1.开展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情况。对“三重一大”管理、经营过程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管理办法落实、单位领导履职、作风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管控廉洁风险点,自查不动产租赁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坚持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求,落实监督要求。
2.开展“新‘官’不理旧事,旧事留给新‘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存在问题16项,完成整改7项,余下9项继续整改中。
3.加强对财务及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控风险。
(三)职能监督事项工作情况。
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党的建设、案件纠纷处理、薪酬发放、采购监督、审计整改、资产处置、疫情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截止目前修订完善制度8个。
二、大监督工作成效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本单位通过“大监督”工作,重点关注廉洁问题及不良影响等事项,对一般性管理问题按照管理职责向相关被检查部门和个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监督、整改各环节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因配合度不够使后续整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大监督”工作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今后继续配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拓思维,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提炼共性问题,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工作,做好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理,并进行持续跟踪和整改。
严肃追究问责,严查发现的问题,问题涉及的部门要对问题进行表态处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