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室职能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的人事、干部政策,负责岗位管理、人事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内设机构领导及非领导干部职工的选拔任用、考核推荐、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考察、任免纪实档案。
3.负责人员的考核、奖惩、请销假制度及劳动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4.负责人员交流选调、挂职、借调、辞职、外聘及劳动用工、临聘返聘、实习、个人事项报告及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
5.负责职称评审、推荐、职业技能鉴定、送学培训审批等工作。
6.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明确干部职工待遇、制定工资计划、绩效工资管理及工资标准的调整和核定、社会保险核准缴纳及抚恤等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人事工作资料的管理及人员信息统计工作。
8.负责拟制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人才情况分析,承办人员引进、接收、分配等计划管理工作;负责拟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及学历教育工作。
9.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