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青少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的提案
近年来,我区患白血病、癌症、尿毒症、严重肝病、肾病等重大疾病的儿童和青少年日益增多,医疗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很多患病家庭难以负担,特别对于农村家庭和贫困家庭更是不得不放弃治疗。
目前,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救助体系难以覆盖青少年重症人群。(1)医保遵循的是个人出一部分,单位出一部分的原则,因此难以将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等群体纳入医保范畴。(2)现行社会救助资金有限,覆盖面窄。如团委、妇联近年虽动员社会各界募捐资金11万元救助白血病女孩游悦、怪病少年朱顺强等,但多为临时性发起的社会募捐,资助力量有限,资助面窄。(3)商业保险虽有针对儿童健康的险种,但多是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且对先天性疾病不予理赔,不适用于大病。(4)其他救助基金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因一定的限制,不能保障青少年的医疗费用。
因此,建议建立青少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构建“政府倡导支持、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青少年重大疾病救助运行机制。
一、救助对象
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患白血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严重肝病、严重肾病等重大疾病或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重大疾病,家庭确实已无力负担的。对城市或农村低保户家庭患病青少年给予优先救助。
二、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
1、政府注入启动资金。建议政府从民政、卫生事业资金拿出部分专款作为启动资金,也可由区红十字会和区慈善会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
2、鼓励社会捐赠。可以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个人、社会团体、企业募捐或从其他慈善机构争取一些善款。
3、探索建立青少年互助金。借鉴其他地方做法,按照自愿参加,互助互济的原则,动员全区青少年交纳青少年互助金。按我区18岁以下年龄段青少年和儿童约25万人计算,如每人每年由父母交纳10元,则可筹集250万元万元。
三、基金的管理
基金可委托团区委和区妇联管理,并制定出台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患病儿童、青少年救助办法,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严格审批把关,定期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真正把资金用于确需帮助的儿童和青少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