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我局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依据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系列旅游法规、规章,履行旅游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201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切实履行本部门依法行政职责,完善各项相关制度,推进依法治旅,努力做好旅游行业管理各项工作,为我市旅游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滁政办[2011]45号和滁政办[2011]14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我局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得分为100分。现将我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建设。旅游依法行政是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优化旅游旅游市场环境和塑造地方旅游业良好形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年内,为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秩序、健康、效益”四统一,打造***旅游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管理形象,我局高度重视旅游行政法治工作建设,在经费、人员、机构建设等方面均作出了大量努力,同时科学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增强旅游行政执行力和落实力,保障了旅游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强化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了旅游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经办科室(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统一负责对全市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并负责研究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组织管,有机构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实施。于上年底成立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与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已按市旅游局委托授权正式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旅游市场监管、旅游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和12345市长热线受理等各项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也不断得到落实和强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按制度先行的原则,我局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依法行政监督投诉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旅游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推进层级监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按权责统一的原则,将依法行政责任分解到具体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行政监督机制。我局遵循“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加强政务公开,不断扩展和丰富旅游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对旅行社许可审批、星级饭店审批、绿色旅游饭店审批、星级餐馆审批、星级农家乐审批、A级旅游景区审批、旅游商品定点企业审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旅游发展资金审批、导游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导游证申请和发放、导游员年审等系列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事务均进行全面公开和公示。同时,我局还通过***旅游网及时公开和公布新的旅游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旅游行政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实现了网上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也极大地提高了旅游行政工作效率。此外,在接受人大、政协、法制、审计等部门监督和特约社会监督员监督的基础上,我局还高度重视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企业和消费者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和旅游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市四届人大和政协对我市旅游工作的议案和提案近20份,并得到了充分肯定。
(四)加强规范情况文件的管理和行政评议工作。一是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清理,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制定程序,按时近规定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年内,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认真研究拟定《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报市委、市政府研定后正式颁布实施;重新调整制定了《***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二是在全行业推行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评议活动,将旅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基层评议活动中,认真听取和接受基层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受理旅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由于日常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行政,年度内未发生旅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二、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全面优化旅游市场环境。201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力度,促进旅游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旅游安全事故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事件为零,有效维护了广大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一)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我局继续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将市场检查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市旅游局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每月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市场检查维护行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种旅游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多次下发专门文件通知,召开相关会议,对旅游市场秩序检查整治和旅游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依法治旅工作取得实效。各个小长假和黄金周是旅游市场治理的重点时段,我局认真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以安全和市场稳定工作为重点,充分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提前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关口前移,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周密安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并开展多次旅游市场安全和秩序大检查。二是加大节日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各地、各旅游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了解服务质量情况。三是加强日常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旅游投诉,处置应急事件,确保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年内,我局独立开展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大检查近20次,会同或配合公安、安监、卫生、食监药监、消防、文化、工商、宗教、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近5次和旅游安全等专项检查4次,共查处旅游客运合同不规范、超范围宣传广告、安全生产隐患、经营服务场所卫生环境差和文明形象问题等10余起。四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年内,我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拒不按规定缴存质量保证金的两家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三、全面推进旅游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深化法制教育,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积极开展机关普法教育,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在提高学习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我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到实处,并使法制宣传教育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局党组将普法学习作为中心组和全体机关干部的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形成制度。局机关干部全体同志从讲政治、讲法律、讲大局的高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政为民的能力。年内,我局利用相关工作会议、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法规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工作检查、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旅游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并结合本地实际和目前旅游业发展形势,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年内,我市又有9名旅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由省法制办和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学习,其中7人通过考核并取得旅游行政执法资格。
(二)加大法制宣传,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行政法规意识。修订后的国务院《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及时通过转发文件、召开会议、集中培训班、导游员年审、街头法规宣传咨询、网络发布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在行业内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我局还在***市旅游局网站开展“政策法规”、“旅游标准”、“办事指南”、“旅游安全与出行提示”、“旅游咨询投诉”专栏,向广大市民宣传介绍旅游法规知识、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旅游咨询投诉事项、旅游出行须知等,并现场接受广大市民的相关咨询,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对旅游企业单位的审批设立、资质审定、等级评定、导游人员年度检审以及旅游行政处罚等事项,我局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文件、报纸和网络等形式向行业或社会进行公示或公告。
四、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行政管理形象。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做到“阳光”行政,即公开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责任人员、公开办事结果、承诺办事时限,给服务对象知情权。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教育和监督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禁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做到公正清明、文明执法、高效服务,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形象。
附:***市旅游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评分表
***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