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武穴市西港港长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武穴市西港管理保护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武穴市推行江河湖库港(塘)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武办文【2017】9号)、《武穴市2017年度江河湖库港长制工作方案》(武江河湖库港长办【2017】1号)的精神,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武穴建设目标,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为重点,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西港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西港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武穴市西港位于武穴办事处和刊江办事处,南起月塘湖,北至黄泥湖南截流港,全长8.03公里。沿西港主要有刘家巷社区、大桥社区、螺丝旋社区、下关社区、魏烷社区、朱木桥社区、团山村等。计划通过三年的时间努力,到2020年,涉及西港流域及岸线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投肥养殖、无污水直排、无垃圾堆放、无堵塞淤塞“六无”目标,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长远目标。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责任。武穴、刊江二个镇处结合西港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自区域内三级港长人员名单,包保责任段。在西港与东港交汇处设立公示牌,标明整治计划、各级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
2、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武穴、刊江二个镇处按照各自管辖的地域对西港水域岸线排污企业、排污口数量、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等污染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摸底,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做到“一港一档”。
3、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市畜牧兽医局和武穴、刊江二个镇处按照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治理、截污纳管和直排口封堵、种植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产养殖规范、农村清洁工程等整治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
三、治理措施
(一)工业污染治理。大力整治西港沿线的工业企业、矿山,从源头进行控制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西港水域监管,禁止工业污水、矿山污水直接排入西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二)农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结合秸秆还田,制定补贴政策,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坚决禁止畜禽养殖污水直接排入西港。禁止在西港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向外延伸200米以内陆域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指导西港两岸沿线现有家畜禽养殖场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要求建设配套的雨污分流、粪肥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行粪肥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零排放、无污染。(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鱼,禁止投肥放养。一律实行人放天养、生态养殖。(责任单位:市水产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五)生活水污染治理。一是针对月塘湖、东新村、螺丝旋社区、团山社区的生活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就近接入,不能入网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配套完善管网收集系统。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确保垃圾不入港、污水不进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六)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开展港道清洁治理行动,全面完成清淤工作,彻底清除港内堆积的废弃物,建设维护水岸绿植缓冲带、隔离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建立西港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七)加强执法监管。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西港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探索西港网格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西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及西港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活动。拆除非法建设的永久性固定设施,恢复港道功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
四、组织实施
设立三级港长。
一级港长负责指导制订西港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根据武办文【2017】9号文件规定,西港一级港长由武穴市副市长晏哲峰担任。
二级港长负责西港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具体承担包保水域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制订水环境治理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推进水域整治和保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每两周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各类涉水违章建筑。根据武办文【2017】9号文件规定,西港二级港长由沿线相关镇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三级港长负责责任区内影响水域安全、卫生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协调处理,保持良好的水环境;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一般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港长报告,并做好跟踪落实和记录工作;成立义务劝导队,将水域保洁、管理等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止;协助市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西港三级港长由港道区域内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相关部门通过整合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西港管理与保护投入;整合部门涉及西港项目资金和资源,统筹支持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西港管理保护监管等工作,确保“西港港长制”全面推行。
(二)建立考核督查问责机制。把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西港港长制”工作纳入各镇处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西港管护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予以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港长,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对“西港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主要港岸边显要位置设立港长公示牌,聘请当地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定期对西港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建立西港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