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外江管理处推行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
水是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生命之源,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指引下,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给我们做好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新时期治水方针,贯彻落实好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对此,外江管理处准确把握自身定位,主动作为,对水管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正视现状,坚定推行河长制的信心
都江堰外江灌区地处成都平原西部,幅员面积1316平方公里,有效灌面122.99万亩,灌面涵盖成都市的都江堰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新津县、双流区、温江区七个市(县、区)。灌区有沙沟河、黑石河、三合堰和西河(市管河道省管枢纽)四条灌排兼用输水干渠,干渠全长194公里,支渠240条,末级渠系数千条。近年来,外江灌区加大水环境打造、河道整治和水资源严格控制和保护力度,在保供水、抓节水、防洪水、治污水和排涝水“五水共治”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灌区的水资源与水生态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河渠管理保护范围屡受侵占,围垦放养以及砂石盗采等时有发生,垃圾、污水直排入河(渠)道,河(渠)道淤积堵塞现象比较突出,水质安全面临较大问题。水管单位因体制问题和人力、物力有限而难以全面有效地防止以上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迫切需要新的制度机制加以解决。
2016年,中央在深入调研、总结一些地区推行“河长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河长制的实施,为我们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有效解决存在的现状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信心。
二、依法履职,准确把握自身定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着“千河之省”之称的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分步实施计划、考核细则等措施,并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至2017年底,四川的河湖体系、河长体系、制度体系等均已初步建立,围绕河长制的省级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已初步形成。2018年1月,成都、阿坝、德阳、雅安、资阳和眉山六市(州)召开了联席会议,签署了《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充分显示了河流的跨区域性,河湖治理需各区域、各部门共同行动。
外江管理处作为四川省水利厅直属的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职责是统一调配外江灌区水资源,为灌区提供“三生”供水,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灌区各干渠及干渠上分水枢纽等水利工程管理,承担职责范围防汛任务。由于对灌区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河道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等情况具有更全面的了解掌握,在河长制实施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和一河一策方案制定中能发挥专业参谋和综合协调作用。为此,外江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在河长制推进和实施中的定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不断加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各项水利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河长制全面实施。
三、主动作为,不断推进河长制实施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外江管理处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与水管单位巡护制的无缝链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共同落实完成河长制六大任务,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了实践与探索。
1.高度重视,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组织学习贯彻河长制相关文件和外地成功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湖保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外江管理处河长制推进办公室,积极协助水利厅开展雅砻江、安宁河河长制统筹协调和工作联系,配合水利厅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2.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加强与灌区七个区市县“河长办”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别致函各河长办主动进行工作对接。根据灌区河渠实际情况,建立处、处河湖办、管理站点分级联系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对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做好外江管理处责任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制定了责任区域“一点一策”方案,建立了闸前漂浮物打捞清运处置机制;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建立了处管河渠入河排污口台账;主动作为,突击调水500余万方,缓解了困扰温江、崇州和新津三县(市、区)的石鱼河污染问题,并正与三县(市、区)共商“引黑济石”的长远治污方案。
3.强化专业建设,提升治水能力。河湖管理保护是水利人的专业特长和职责所在。外江管理处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提高科学治水能力,提升外江管理处职工业务素养,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智慧水利建设促进智慧河长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各河渠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中,主动提供河湖工程现状、开发利用、管理措施目标、近远期规划和存在问题等资料,使一河一策方案更切合实际、更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
4.建立长效机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湖的治理是基础,管理是常态。要使河长制长期而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加快灌区水利工程现代化建设和水生态治理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完备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众参与制度、验收制度、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等,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5.依法治水,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水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都江堰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规定,加强依法监管,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和各种保障,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6.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多种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四、结语
外江管理处将继续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契机,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设节水高效、机制健全、管理高效的现代化灌区,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以推行河长制促进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