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中组部会同教育部研究起草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支部要按党章规定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3.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学校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与决策。
5.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6.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驶职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来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团结,共同办好学校。
7.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8.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9.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10.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校长的主要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
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2.实施任务目标责任制。校长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推进学习型推对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加强对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生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本,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严格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关心师生生活,爱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支持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7.发挥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8.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和计划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9.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1.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织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你有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3.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静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五、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1.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书记和校长建立沟通制度,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团结。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
4.发挥教职工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