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
为保证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和校长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促进公正客观、科学决策,以便加强书记和校长的日常工作沟通,特制订《炉房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
一、定期沟通时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将每周一定为党总支部书记、校长日常工作沟通日,每周一次。遇有重要问题或者紧急情况,可及时、随时加强沟通。
二、沟通的主要内容
1.本周的主要工作计划和上周各项计划工作的落实情况;
2.对各位中层干部完成工作的情况及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3.对干部履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初步“会诊”;
4.就每周的行政例会、教职工大会、党员活动等内容进行事先沟通;
5.对于计划安排的工作、准备开展的活动、突发的事件或者临时性工作,进行初步的讨论,提出各自的意见;
6.对于岗位人员的调整、新政策、新方案的制定,初步交换意见;
7.共同研究干部、党员、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8.共同研究学校文化建设的思路;
10.其他需要事先沟通的事项。
三、沟通的作用
书记、校长通过沟通,双方交换意见,开阔工作思路,达到思维互补,取长补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规范学校一般事项的决策。通过分工合作,共同加强对班子的领导,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顺利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