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杜绝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推进我县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消除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给小区居民带来的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喇叭播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警示标志、温馨提醒等方式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带来的危害性,造成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意识,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加强实时监控。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新建小区要在楼前楼后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加强实时监督,一旦发现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立即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巡查机制,配备足额的巡查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高空抛物行为。
四、加强管理监督。及时与小区业主签订承诺书,要求住户禁止高空抛物;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不要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摆放花盆、放置瓷片、石块、拖把等物品,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垃圾要装袋后,规范地放置到垃圾桶内。
五、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高空抛物意外事件,物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救护、搜集证据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