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后感受颇深。使我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告诉了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例外。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而身为教师的我们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学生品德身心的成长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在我们身边规则意识缺失的现象随处可见。如公众场合抽烟、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随意违约、行贿受贿等等。对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已觉得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甚至觉得因为别人可以做自己也可以做别人破坏规则,我也应该破坏否则不公平,更有甚者以为这是社会的潜规则。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们通过学习觉得应该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抵制这种不良风气不以恶小而为之。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当个人行为遇到规则“黄线”的时候有的人常常不是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习惯去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身为教师都如此得玩弄法律,那么又如何能给学生树立榜样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了很多细致的惩罚方案。为的就是给大家树立一个规则意识让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岗位有一个“心”的认识,也能够对怎么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有一个深刻的感悟。这些规定就是我们行动的指标,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只有依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路”走,才能走得正,走得远,走得问心无愧。而我们也才能真正地成长。同时也才能净化我们社会的空气,净化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从而为学生树立一个无愧于自己身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