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保持教师队伍稳定,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意见。
一、考勤
(一)各学校严格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不准评优,当年不予晋升职称;
(二)制定“吃空饷”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贯彻“光教体【2014】25号文件精神。明确治理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期销假。请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7—15天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报中心学校审批;一个月及其以上的由中心学校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县教体局审批。产假为:年轻的休3个月;年龄大的休6个月。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本单位应督促其本人限期返岗,如果有违反请假理由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组织处理。
(四)坚持坐班签到制度。为加强人事管理常态化,优化课堂质量。教师在一周内不准迟到早退三次,如有违管理制度者,从学校内务绩效工资中扣发相应的工资,各校当月考勤结果,在下月初进行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五)禁止教师在外兼课。教师节假日,课外休息时间不准办班或有偿补课。否则报请上级组织作出处理。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校实际,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和不脱产进修。根据上级分配指标后经个人申请,中心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进修期满及时回原校上岗。不脱产教师进修,按有关规定给予请假时间,脱产教师在进修期满后不按时返岗者,按上级规定报请局作出组织处理。
(二)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者。通知本人限期返岗,在期限内不返岗或无正常理由,以擅自离岗论处,报请上级除名。
三、教师流动管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我乡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经调配解决的,根据上级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报上级组织备案。教师个人要服从组织分配和分工。
本乡内教师流动,根据各校情况由中心学校研究在内部进行交流;凡调出入本乡教师,须经中心学校同意,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凡私自到民办学校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报县教体局备案,否则,上报停发工资,并请上级组织作出处理。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制定罗陈乡中心学校《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
(1)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
(2)划分章节、课时,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
(3)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
(4)超前备课一周。
(5)布置作业以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6)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7)认真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8)教案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
(9)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进度。
(10)教导处制定定期检查教案和作业的情况。
五、课堂教学管理
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
(一)对每一节课要精心构思。
(二)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
(三)讲究教学艺术。
(四)重视课堂练习。
六、作业批改
作业批改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手段。要求学生必须认真做好作业。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教师必须认真批阅作业批语。
1、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
2、收发及时,批语具有指导意义,保留批改记录。
3、检查作业批改情况。
七、辅导学生
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要了解学生,衡量学生素质,因材施教。
1、注意培养拔尖学生,以点带面。
2、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3、给留守生更多的关爱。
八、考核奖惩
学校建立岗位工资分配制度。在核定绩效工资定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要体现教职工的责任,成绩和贡献。严格落实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公开教学活动、竞赛活动辅导、业务培训和教学能力等内容分配办法,进行细化量化考核,按劳分配原则。各校制定内部管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九、其它工作
1、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各一个下午),每学期阅读教育专著一本,做好心得体会撰写。
2、听课制度:为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听课后要及时参加评课、议课、加强同授课教师沟通交流,教师每周不少于1节次。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生家访一次以上,加强家校间的沟通和联系。
十、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研究补充。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