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优化营商环境是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中央到地方对优化营商环境都高度重视,连续出台多个文件和改革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营商环境”。
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关键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以更大力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更有效的制度供给、更优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政府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坚决纠正各种侵犯产权的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增强投资创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放管服”改革的核心,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该放的权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到位。从过去以审批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为中心,打造更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应放尽放、能减则减、应简则简”的原则,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办理、跨部门办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营商环境的优化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强化服务意识,践行责任担当
通过东北某市“拆你没商量”的反面案例可以看出,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没有把企业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没有把为企业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有些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企业给自己造成的“麻烦”和“干扰”,缺乏必要的耐心和细致,不能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推诿扯皮等应付方式
五、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积极推出惠民政策。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各职能部门都是市场的监管者,政府职能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管时,不能只局限于微观层面上的监管,要从宏观上来看待企业,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与市场的其他主体如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并在市场监督中发挥作用。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分散在工商、质检、物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监管缺位现象较普遍。如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时,仅限于“证照分离”后对企业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工商和质检部门之间存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造成两个部门对同一企业的监管缺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