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湖概况
九龙河(罗平流域阿岗段)涉及4个(村)居委会14个自然村15773人47347亩土地。导致河道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工矿企业污染。九龙河罗平流域内的工矿企业污染主要是流域内的六个煤矿,都集中在阿岗镇,分别为挖玉冲村挖玉冲煤矿、篆长煤矿、树根田煤矿、妥者村云鹏煤矿、阿格村阿格煤矿、小乐子块阿窝煤矿,基本沿九龙河分布。煤矿虽然有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但废渣产生的废水依然会进入河道,特别是在雨季,堆煤场的煤灰随地表径流流入河道污染水质;二是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河道沿岸污水直排现象普片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大部分散排,随径流进入河道。群众环保意识薄弱,生活习惯未彻底改变,随手丢弃垃圾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全部进入垃圾箱或集中处理;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面源污染主要来自于农业种植,农药、化肥、农膜使用不规范或超量使用,残留农药、残留化肥、未经处理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经雨水淋溶作用,随径流即进入河道,造成污染负荷增加。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巡查,及时部署
我按照《罗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县级河长巡查办法(试行)》,全面履行河长是所辖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一是检查督促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阿岗镇按照县级要求,及时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建立督查督导等六项制度、建立河长日常巡查制度;二是组织联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参与巡河工作,2020年,共巡河6次,以实地查看、现场问询为主,以座谈交流、查看相关资料为辅,及时发现、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作出安排部署。
(二)多措共举,专项治理
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和“河(湖)长清河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乡村“三清一改一提升两处理”(三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一提升:稳步提升村容村貌;两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行动、水资源双控行动、水域岸线保护行动、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水生态修复行动、河湖联合执法行动”12 项专项行动,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加强巡河发现问题整改。
(二)压实职责,督促整治
督促镇级河长,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清河行动,建立目标体系,制定“一河(湖)一策”,健全问责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对巡河发现问题形成督查清单,反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做到发现一次反馈一次,反馈一次督促一次,督促一次跟踪一次,跟踪一次整改好一次。
三、典型做法和经验
(一)典型做法
1、完善机制,抓好基础。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主体的县、镇、村河长体系,阿岗镇共设立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28名,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本级河长制工作队伍,制定下发了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与河长制会议、巡查、督导检查等配套制度,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在阿岗镇落地生根。切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护难点难题。
2、转变理念,抓好精治。从“部门治水”到“河长治水”,治水理念转变迈出了关键一步。2020年,阿岗镇各级河长、有关职能单位认真履责,加强沿河岸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九龙河阿岗段区域内煤矿废渣污染,组织煤矿局、水务局及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协作整治。对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等危害水生态现象,建立健全台账,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清理整治。
3、加强管理,抓好法治。阿岗镇整合水利、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水平。促使河湖管护工作实现了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4、社会参与,抓好共治。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了公示牌,加大了“河长制”社会监督力度。同时,与“美丽乡村”创建、“村庄清洁行动”相结合,向群众发宣传资料,开展“爱心超市”,“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激发群众爱河、护河热情,包括自觉维护河道、沟渠的清洁畅通,不向河道中倾倒垃圾,不允许在河床内私挖乱采河砂,不实施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生态行为,强化对河道的自我管理,变“政治治水”为“全民治水”。
(二)取得经验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垃圾统一回收,从根本上解决了河道垃圾污染。加强农业地膜回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是河(湖)治理的关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随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河道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巡查力度不够。虽然按要求开展了巡查工作,但存在的问题矛盾较多,在巡查工作力度仍有不足;二是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涉及部门较多,环节较多,需要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导致一些问题达不到预期整改目标;三是村一级治理体系不健全。部分职能部门、村级河长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村未设立相应的保洁员或巡查员,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存在困难;四是环保宣传不到位。环保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高,不良的生活习惯未得到改变。
五、评估主要结论
工作进展情况较好,自评分满分。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履行河长制工作意识。充分认识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理念,充分认识治山、治河、治水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是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将河长制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巡查督察督办工作力度。加强巡查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加强督察工作,督促镇级河长围绕“六大行动”、“十二项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加强督办工作,督促职能部门针对巡查发现问题、群众关心热议问题等落实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宣传工作。督促镇级河长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特别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