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国旗升挂和使用的自查报告
****《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严格国旗升挂和使用问题的通知》(***[2019]**号)文件要求。迅速在单位内开展国旗升挂和使用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旗杆位置适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升挂国旗应将国置于显著位置。我队根据要求“将国置于显著位置”的要求。在单位办公楼正对面显著位置设立标准杆。
2、国旗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我队根据此规定执行,发现已褪色或污损的国旗及时更换,作好置记,妥善保存,统一交到****政府办公室。(目前国旗完好,无需更换)
3、升降时间。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旗法》严格升降国旗制度,在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大型活动都升挂国旗(恶劣天气除外)。《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在直立的杆上升降国,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到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落地,我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4、参加对象完整。单位全体职工全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