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报告
开发区财政统计局:
根据开发区财政统计局转发《关于开展新增债券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腾财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我镇开展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2015年-2016年分配我镇“十个全覆盖”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债券资金350万元(其中2015年10月22日,拨入经费50万元;2015年12月23日,其他应付款50万元;2016年1月28日,其他应付款50万元;2016年4月7日,其他应付款200万元),均用于腾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房屋拆除和生态脆弱区搬迁补偿费1932891.94元、工程借款995000.00元、环境整治费572108.06元,至2016年9月30日将债券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无结余。
今后,我镇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债券支出管理。强化每笔债券资金的支出情况及使用情况,严禁以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挪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力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2015-2016年“十个全覆盖”村容村貌整治经费明细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