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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证 明
兹证明 ,男(身份证号: ),其于 年 月起与其妻(子) 一直在我辖区内(地址: )居住生活。
特此证明。
证明方:居委会或单位
当地派出所
年 月 日
第二篇: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居住证明怎么开?
证明
兹证明,男(身份证号:),其于年月起与其妻(子)一直在我辖区内(地址:)居住生活。
特此证明。
证明方:居委会或单位
当地派出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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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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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如何出具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4一、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整容费等。
二、我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1、实际损失。2、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上年度本地收入数据。
其实收入证明是最好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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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和质证】
申请人证据1:收入证明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工资为每天90元。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该证明明确,除用于交通事故索赔外,不作为任何其他用途,故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事实及劳动报酬数额。
申请人证据2:工伤认定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发生工伤事实。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
申请人证据3: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证明申请人工伤伤残等级。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
被申请人(公司)证据:无。
【庭审辩论】
焦点1: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否兼得
洪桂彬: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缴纳综合保险,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倪碧芸:《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机动车事故或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先期支付的,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在获得机动车事故等民事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申请人已获交通事故肇事方的民事赔偿,故被申(感谢访问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请人只承担支付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现申请人拒绝提供相关理赔依据,被申请人可不予支付。
洪桂彬: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系基于双方劳动关系。与交通肇事方的民事赔偿关系无关联。被申请人未缴纳综合保险,故不存在工伤保险基金先期支付的问题。
倪碧芸: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申请人不可能因一次事故而多次受益。
洪桂彬:《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被《工伤保险条例》取代。《工伤保险条例》取消了禁止双重获赔的规定,故申请人主张工伤赔偿不违反现行规定。
焦点2:工资证明能否作为劳动报酬履行依据
洪桂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劳动报酬,故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的劳动报酬数额可参照被申请人出具的《收入证明》予以确认。
倪碧芸:申请人第一天上班即发生事故,被申请人根本没时间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出具的《收入证明》,是经申请人恳求,为协助其更好地获得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而开具的。而且,该《收入证明》明确,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洪桂彬:申请人认为,该证明系被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对申请人所在岗位工资情况的确认,可作为申请人后续劳动报酬履行的依据。
至于该证明“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不能否认证明的证据价值,且其意思表示本身也是无效的。
倪碧芸:劳动报酬履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参考同岗位薪酬标准予以确定。
申请人的岗位为水泥安装工,每月报酬按公司规定仅1500元,不可能达到每天90元。且工资证明是单方意思表示,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不能作为劳动报酬的履行依据。
第三篇:交通事故赔偿中哪些赔偿项目需要开具证明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整容费也可以作为医疗费项目之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受害方的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所以建议受害方保留好各项单据。
二、误工费:
1、受害方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
2、如果受害方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14元的,受害人还应出示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属个体业主,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的收入证明,店铺租赁证明、同行业收入证明等等。
三、护理费:护理需要医生开具护理证明,证明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原则上为一人,特殊的严重的不超过三人。
1、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获得支持,医生出具护理证明也不算困难; 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或证明:需要几人护理或需要专人护理几个月,主张护理费一般可以获得支持;否则,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2、个别受害人受伤严重的,出院以后,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
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
一般来讲,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四、交通费:应当有正式票据;有关票据还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无需证明。按照统一标准: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六、营养费:需要出具证明。
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弱、病、残、幼、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一般以每天二三十元为宜。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很难支持,数额一般以每天二三十元为宜。
第四篇: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朱习恩、男、1972年1月30日生,汉族,住修文县扎佐镇大山村小冲组,身份证号:522524197101300418,电话:13639095438。
委托代理人:袁真明、男、1979年9月17日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522524197909170057电话:13511987488。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杨华生、男、1972年8月22日生,住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翁蓬村大翁蓬一组,身份证号:520142197201422214,电话:13668509390。
2014年8月20日,甲方、乙方同乘由甲方驾驶的贵arv070号小型汽车从金沙县城关镇往化觉方向行驶,行至杨柳路段时车辆侧翻,导致乙方受伤住院,现已治疗痊愈出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已全额支付)。
二、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张任何权利的权利,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该款于本协签订后立即支付,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甲方到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办理事故处理的相关事谊时,乙方负有协助义务。
三、乙方承诺经此调解后,乙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和借口找甲方的任何麻烦;乙方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对方主张权利,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代理人):
乙方:
见证人: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五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 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六、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
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九、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交通费的概念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三、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
(一)丧葬费的概念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14)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14)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
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14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7860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