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情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情况;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创设情况;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和维权援助组织建立情况)各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如何?
2、相关部门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尚有哪些方面待加强?
3、相关部门在强化案件执行措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尚有哪些方面待加强?
3、相关部门在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中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待解决?
4、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是否有较好经验可供借鉴?是否存在困难待解决?
5、对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有何有益经验?如何帮助指导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市场监管局
1、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按程序制定出台专利、商标保护办法;
2、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处理工作规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非诉化解政策体系。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充实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人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加快中国(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领域建设;支持推进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积极争创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建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维权援助组织。
4、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市场、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繁简分流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效率;
5、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6、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7、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执行、仲裁、维权援助等方面,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市协作,推进资源信息共享;针对优势特色地理标志,签订执法协作备忘录。
8、推进社会共治:通过政府购买、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间建立知识保护联盟,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定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自律和信息互通活动;建立百名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
9、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深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实施知识产权全程“一站式”服务;筛选200家以上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知识产权保护实体经济便捷响应渠道。
10、提升电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联系,提高电子商务案件处理效率;健全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规范展会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11、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12、加强人才支撑:借助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积极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13、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
14、加大资金支持:按照执法过程全纪录要求,配齐配强知识产权执法装备。
15、强化工作激励: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有奖励制度,按程序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给予表扬奖励。
市中级法院
牵头:
1、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临时措施、速裁简易程序、诉讼证据标准和技术事实查明等规章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统一审判标准。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速裁制度改革,对简单知识产权案件依法适用独任制审理,在法定侵权赔偿范围内加大判赔及惩罚性赔偿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在线审理系统。
3、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实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建立案件异地执行定期通报制度。
4、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
配合:
1、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纠纷非诉化解政策体系。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充实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人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积极争创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建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维权援助组织。
3、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采取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5、加强跨区域 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执行、仲裁、维权援助等方面,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市协作,推进资源信息共享。
6、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7、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
8、强化工作激励: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按程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影响恶劣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通报约谈;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有奖励制度,按程序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给予表扬奖励。
市公安局
1、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采取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2、提升电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线上排查、源头追溯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检测,强化电子商务案件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
3、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市场、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网络生态治理。
3、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4、加强跨区域 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执行、仲裁、维权援助等方面,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市协作,推进资源信息共享。
5、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
6、强化工作激励: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按程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影响恶劣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通报约谈;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有奖励制度,按程序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给予表扬奖励。
海关
1、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保护跨国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
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建立知识产权繁简分流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效率。
3、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4、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执行、仲裁、维权援助等方面,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市协作,推进资源信息共享。
5、推进社会共治: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发挥政协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调研;通过政府购买、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间建立知识保护联盟,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定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自律和信息互通活动;建立百名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
6、提升电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健全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规范展会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7、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
8、加大资金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9、强化工作激励: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按程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影响恶劣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通报约谈;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有奖励制度,按程序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给予表扬奖励。
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指导,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市商务局
1、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及时了解重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
2、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诉调对接、仲裁调解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采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3、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及时了解重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保护跨国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
4、加强人才支撑:借助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积极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人才
市委网信办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网络生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