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仁:
根据培训内容安排,我就三台县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1、坚持“质量第一”工作目标
质量与安全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监理健全水务系统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生水利促产业发展,围绕质量安全抓水利建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工作目标。在防洪堤、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农网改造、水电增效扩容、高效节水、“五小”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近年来无一起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促使农我县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为加快建设四川丘区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贡献了水务力量。
2、健全“管控结合”的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范,我局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创新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三编委发〔2009〕40号)文成立了三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质量监督站,落实了4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聘请了13名兼职质量监督员,负全县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二是强化水利水电工程监管工作,进一步了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群众参与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含农田水利工程)均应申报质量监督;三是强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对各申报质量监督的水利水电工程均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不定期对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巡回,对涉及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实行“四方”验收后方可开展下一工序施工,从内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二)、规范程序,注重质量与安全
1、明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为规范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县在借鉴外省经验,于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印发了《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使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监督方式、监督资料等方面做到了规范化、程序化,使质量监督工作有章可寻,规范了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安全行为,健全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注重了水利水电工程隐形和实体质量。
2、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首先必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必须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均按照《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负责人,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其次要强化施工过程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按照项目监督计划对在监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巡视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严把原材料进口关,坚决防止"豆腐渣"工程,对涉及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主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隐患
按照"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局建立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项目法人是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我局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与防洪度汛、抗旱减灾等方面相结合,一是对工程建设实体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施工各项措施安全,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质量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二是将工程建设管理与外部因素相结合,对防洪度汛、抗旱减灾、生产发展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工程防洪度汛方案、抗旱保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受外部条件影响。近年来我局分别于春季开复工、汛前、汛中等重点时段对水库大坝安全质量管理、水利行业重点工程和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等方面进行全县水利系统安全质量大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活动,检查后及时下发通报要求整改。通过检查,使各有关单位认识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了对危险源的监控力度,防洪预警系统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和遏止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质量安全意识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夯实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知识的贯宣工作,努力培养系统职工、参建水利水电工程各方质量与安全意识,夯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人”的保障因素。一是认真领会、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质量与安全的规范性文件,不断贯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水利行业质量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各项发展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展及建设管理等方面检查,积极宣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三水局[2012]27号)、《三台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三水局[2012]27号)《三台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三水局[2016]75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各工程参与方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呈现出了项目增多、越来越规范化实施的趋势,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与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办不及时。
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办应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备齐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主动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如房建行业及时,特别是一些引资、PPP项目“未报先建”“违规开建”现象突出。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依据不完善
我县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多为小型水利工程,在质量监督中缺乏制度性保障,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只能采取整改、停工等方式,无逗硬惩罚措施,严重损害质量监督的执行效力,导致屡禁不止的现象频频发生。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力量不足
由于受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虽小但多,质量监督站人员有限,缺乏专业型技术人才、检测设备不足等,使整个质量监督工作难度大,不能及时有效地确保全县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
三、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决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等,实行“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层层抓落实,全面提高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建设管理;二是督促指导我局加大对未竣工验收项目的梳理和排查力度,明确验收任务,制订验收计划,落实验收责任;三结合工作实际健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处理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并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信息,强化督办工作力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典型事例的通报,落实好应对安全事故的物资、机械、人员并抓好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