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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所社区矫正经验交流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浦口区泰山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今年6月底,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0人,依法解除矫正9人;现有矫正对象81人,其中缓刑62人、假释12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5 人;共建立社会机构28个、公益劳动基地3 个。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伊始,街道党工委就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泰山”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街道综治考核工作,街道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程,积极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亲自指导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得到有力保障,使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
一、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矫正工作软硬件的同步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做好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此社区矫正工作者认识到,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即做好“两支队伍、两个场所”的建设。一支队伍是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之初,街道就在辖区内招聘了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理论知识,并有一定威望和号召力的热心居民,成立了以退休民警、教师、居委会干部、公务员、高校学生等九十六人的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管理,泰山街道司法所明确了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任务,规定了志愿者在矫正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使志愿者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提高业务素质,我们编写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指南》,邀请专门从事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师和矫正工作顾问团成员为他们授课,使他们逐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方法,目前这支队伍正活跃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其作用的发挥越来越明显。另一支队伍是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由于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较强,它融合了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为了探索该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组织、领导或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能的划分,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衔接接收、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平台的录入、档案管理等与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司法所实际工作需要,可以配合参与完成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两个场所是指街道司法所的矫正办公室室和社区的矫正领导小组。为了保证矫正工作有专门的场所,泰山街道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专门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在区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矫正工作的特点,对矫正工作室的布局进行了合理设计,力争给矫正对象营造一个宽松、平等的环境,以减少矫正对象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对立,加强双方的沟通。物质保障上,街道专门为司法所配备了矫正工作专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二、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矫正工作的坚实基础
在开展社区矫正这项工作中,泰山街道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六项合理的矫正工作法。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街道司法所和设立在社区的矫正领导小组分别建立了矫正对象一人一份的书面档案,确保了矫正对象信息登记的准确无误,建立了完整的基层矫正工作台帐。二是矫正对象集中教育规范化。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由街道司法所直接组织安排,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一般分为:一、入矫的规章制度作为必学内容,明确奖惩措施;二是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的不同,司法所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三是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经常性地进行学习。三是思想汇报制度化。我所根据《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针对不同管理等级的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我们从矫正工作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分等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对于普管级的矫正对象,每月底到司法所报到和上交思想汇报,对于严管级、宽管级的矫正对象严格按照文件所述实施思想汇报制度。四是公益劳动特色化。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每名矫正对象每月必须完成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司法所根据“符合公共利益、安全第一、力所能及”的原则,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分批次或集中参加各种类型的公益劳动,另外各社区也都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五是帮困解难深入化。司法所本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教育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通过每月上门走访,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六是考核奖惩公开化。街道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中有关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司法所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奖惩情况公平、公开,通过这种严格的考核措施,充分调动了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篇:九成宫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经验材料
九成宫镇社区矫正经验材料
九成宫镇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县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改造教育挽救为前提,把矫正对象改造成为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不断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今年5月底,我们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人,依法解除矫正10人;现有矫正对象13人,其中缓刑12人、假释1人;共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个;累计组织开展矫正人员集中学习49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6人次、组织公益劳动38人次、矫正对象共进行思想汇报1104人次。 在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队伍建设,确保矫正对象身心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非监禁刑社会管理工作,也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好坏,关系到社区服刑人员能否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促进矫正对象的身心共发展,在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我们组建了一支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将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理论知识,并有一定威望和号召力的热心居民,组建为九成宫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镇司法所与各志愿者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任务,规定了志愿者在矫正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的社区矫正不但要让被执行者到社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还要对其在思想上进行矫正,使之认识到犯罪的根源和自己所犯错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与昨天自我告别、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二、抓宣传建设,营造矫正工作氛围
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镇司法所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向社会全面深入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印发宣传资料1436份、办宣传栏35版、悬挂横幅12幅等一系列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倡的“人文关怀”。对于教育改造罪犯,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抓制度建设,狠抓措施规范
在开展(请继续 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社区矫正这项工作中,我们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 特点,逐步形成“八化”矫正工作法。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镇司法所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矫正对象一人一份的书面档案,并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书面、电子的两套文档,确保了矫正对象信息登记的准确无误,建立了明晰、完备的基层矫正工作台帐。镇司法所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接收、档案借阅等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二是矫正学习专题化。矫正对象的专题学习,一是入矫的规章制度作为必修内容要求学习;二是根据矫正对象性质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三是道德教育、时事教育经常性地进行学习;四是刑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分阶段性地进行学习。三是思想汇报制度化。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我们从矫正工作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并坚持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思想动态一次,每月底到司法所报到和上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四是公益劳动特色化。按照“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建立了公益劳动地,并设定具体工作岗位,矫正对象按周轮换不同岗位参与劳动。五是帮困解难经常化。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教育
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通过每月上门走访,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六是考核奖惩公开化。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我们坚持做到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公开,矫正对象随时可以查阅自己的考核登记情况,严格的奖惩制度落实,充分调动了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七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矫正对象给予充分的人性关怀和宽松的矫正环境,在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前,司法所都会与派出所进行法律文书及相关信息核对,排除衔接上的脱节问题,并为矫正对象办理监控手机,实现了与省、市、县的无缝衔接。八是发挥团队力量。镇司法所在承担起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同时,综治办在创新活动中,统筹各方力量,与派出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共同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整个矫正过程中,派出所承担刑罚执行任务,司法所承担教育和监督考察等日常管理性任务,以及学习和公益劳动的组织任务,分工协作,贯穿矫正工作始终。
近年来,我们狠抓社区矫正创新工作,努力提高矫正水平,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司法工作的信任,也促进了社会大局的稳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相比,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还需虚心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把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三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
社区矫正从“心”开始“从现在起,请你自觉接受司法所管理,接受监护人的监督、帮助和管理,遵守法律法规。”4月27日,家住酉溪镇黄家堰村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与其监护人和村主任付勇,在酉溪司法所内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张某将在司法所、村监管小组、亲属的帮助下,开始新的人生。
自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酉溪司法所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通过对矫正人员心理疏导、重点帮扶、组织参加集体学习、参加集体公益劳动、开展网络交流等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法律素质教育、道德底线教育的学习,矫正了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适应社会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截至2014年3月,司法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4人,现在矫人员26人,解除矫正29人,无一重新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创新监管办法
矫正工作“将心比心”
去年10月,同兴镇蒲家沟村矫正人员蒲某由于好友在重庆市区结婚,迫切地想要去参加婚礼,于是向司法所书面请假。司法所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同意请假3天,并将他的手机定位的有效活动区域添加到了重庆市区,回来后赓即恢复到原来的活动区域,实现了他参加朋友婚礼的愿望。
“我们考虑到矫正对象的心理,站在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因为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他也因此得到了社会和朋友的认可,回来后的表现与以前相比可以说是有了天壤之别。”司法所所长杨宏顺告诉记者。
近年来,该司法所坚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积极强化社区矫正阵地建设,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很多社区矫正人员是外地法院判决,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家中无法进行监管、需要请假外出到父母身边务工。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大胆走出了一条人性化的监管道路,根据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在上报县司法局同意其矫正人员外出后,为他们制作了外出务工管理卡,由其务工地的基层组织或单位对其进行委托管理,按月或按季度对其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后盖章,并将卡片寄回;与此同时,矫正对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用请假所在地的座机打电话向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用挂号信寄回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通过这种双向管理,目前,该司法所现请假外出矫正人员12人,均能按时打电话和书面汇报思想,没有不遵守规定的情形发生。
心理疏导与网络监管
全方位掌控心态变化
去年下半年,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到司法所反映:自己监管的重孙子黄某最近一直在家打游戏,不为家里做事情。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罗虎在该所的心理疏导室对黄某进行“如何体现自我价值,对家庭怎么做才是尽到责任,怎么融入社会”专题心理疏导,通过细致的交流,得到了黄某的高度认同。半个月以后,黄某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再也没有沉溺于游戏,不仅在县城一家快餐店找到了一份如意的工作,在家也成了孝顺长辈的乖孩子。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存在阴影、性格存在缺陷等问题,司法所于2014年3月成立了“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工作室”。工作室每月对辖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心理教育辅导;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同成长轨迹、心理状况和社会危害程度逐人进行科学评估,筛选重点人员制定特殊矫正方案进行矫治,使矫正对象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心理观,对回归社会的人员,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关注心态变化。心理疏导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经为30余名矫正对象进行过心理辅导,从中筛查出需重点关注对象7名,开展个案心理辅导14人次,组织心理健康集中辅导6次。
为了随时随地了解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着力化解社区矫正人员汇报难、管理难等问题,有效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的发生,该所建立手机网络平台,重点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及相关警示信息,社区矫正人员通过短信形式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实现了灵活高效的良性互动。利用网络的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通过查看矫正对象的qq说说、qq日志、qq动态等,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如其在qq上发现思想有反复或行为可能冲动时,及时发表评论进行引导,并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和帮助,将可能发生重新犯罪的倾向消除在萌芽状态。
学习帮扶相结合
矫正人员树立致富心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学习,从2014年1月开始,司法所设立了“读书角”,建立集中学习基地。矫正对象在按正常程序报到后,司法所除每个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8小时的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农村科普、农村生活、文化艺术、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外,矫正人员平时还必须自觉学习感兴趣的1—2门实用技术,掌握谋生的本领。
“在大
第四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
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创新中取得好效果
近年来,**县司法局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和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年10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52人,累计解除617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数735人,没
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一、创新执法保障。优化组织保障。 2014年8月,**县编委员下发了《关于县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大队的批复》,高规格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副科级建制,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在已成立社区矫正大队的基础上,太和县司法局积极整合人力资源,以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片区)为基础,依托司法所成立4个社区矫正中队,每中队9人,辖8个乡镇,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中队长和指导员,成员由司法所长组成。社区矫正中队的成立,既加强了执法力量,形成了工作拳头,又解决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初步构建了具有太和特色的“队建制、双配置、片区化、全覆盖”社区矫正组织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县局制定出台《司法所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上一年度各乡镇社区矫正人数划分为若干档次,社区矫正工作量与经费数额挂钩。每年2次对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站队排名。对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比前三名的司法所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对后三名司法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经费上相应扣除600元、800元、1000元。考核评比结果除向县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汇报外,还向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的争先进位意识。完善场所保障。2014年10月,太和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内设教育培训大厅、报到登记室、会议室、电教室、心理矫治室、矫正宣告室、训诫室、电子监控室、档案资料室、宿舍(社区矫正人员临时性住宿)等,打造了功能完备的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同时,多举措规范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宣告程序,统一建成时限。
二、创新执法过程管理。规范工作档案。按照缓刑、管制类、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县司法局分类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卷内目录》,新修订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类文书26种,以电子文档格式制作文书为主,可从内网点击下载,便于司法所掌握和使用,规范和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执法台账。局社区矫正大队和司法所全部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接收登记薄》、《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登记薄》、《社区矫正审批登记薄》、《社区矫正奖惩登记薄》、《入矫(解矫)宣告登记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登记薄》、《重点矫正人员登记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日志》等执法新台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建立日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大队、各社区矫正中队每日随机抽查、电话联系社区矫正人员,查看是否处在本县辖区,并认真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督查工作日志》,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司法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对日常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监管安全隐患,及时责令司法所限期整改。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检察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奖惩委员成员,具体负责讨论、决定全县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工作事宜。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奖惩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2014年9月,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通知》,正式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后,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进驻县社区矫正中心。县司法局和检察院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检查、通报、核查、执法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制。对正在接受矫正的每一名矫正人员,司法所与矫正责任人均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份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不作为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依照《规定》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三、创新执法工作手段。运用“影像识别仪”开展日常监管。县司法局投资3万余元,为社区矫正大队和全县32个司法所采购安装了社区矫正“影像识别仪”,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面部信息采集和存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当面报告和请销假时
第五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在市委政法委的直接推动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两院两部”要求,立足刑罚执行、勇于探索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探索建立“三支队伍”,凸显政府与社会资源整合优势。一是建立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刑罚执行队伍,承担刑罚执行职责。上海以“准矫正官”为标准,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较为过硬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队伍。
二是建立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化帮教队伍,用帮教服务促进刑罚执行。充分运用社会管理理念,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帮教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社团———“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组建起一支近500人的专业化社工队伍。其中5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9.4%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62%具有社工师资格。
三是建立以社会帮教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为社工专业化帮教提供资源支持。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逐步构建了遍及18个区县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建立起一支包括心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等多种专业人才及社会热心人士在内的近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并吸纳了400余家企业作为团体会员。目前,上海为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一个由社工和志愿者参加的帮教小组,形成了立体帮教网络。
探索构建“三大支持系统”,凸显社区矫正开放性优势:
一是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着力构建社区服刑人员“生存支持系统”,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预防其因生存问题而重新违法犯罪。xx年至xx年,上海共建成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356个,累计成功推荐社区服刑人员就业2103人,组织参加技能培训1868人,帮助解决住房困难170人,助学复学362人,协助申请低保4045人,解决养老金278人,解决临时性补助3972人。
二是构建心理支持系统,重建融入社会的健康心理。努力为社区服刑人员构建“心理支持系统”,探索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几年来,全市共建立93个“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室”,培养了127名社工心理咨询师,发展了282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组建了来自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的9名专家组成的心理矫正督导组,在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中系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2254次,对3045名心理异常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个案心理咨询,委托专业医疗机构对162名有严重心理疾患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治疗。
三是构建社会支持系统,营造促进回归的良好氛围。首先,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其次,努力在社区服刑人员周边营造一个平等、接纳、宽容的小环境。第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大环境,引导社会民众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