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寿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扶贫小额信贷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迎河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扶贫贷款政策,逐户排查,及时排查并进行整改。目前,XX镇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总户数为959户,总金额为4383.35万元。
一、本镇贫困户贷款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五个
1.自身发展模式。以激发内生动力、坚持自我发展为主线,支持贫困户贷款自主发展特色产业。
2.“光伏+产业”模式。2015年以来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电站带动贫困户除贷款缴纳自筹资金外,同时还可贷款发展其它产业。
3.共建联营模式。采取贫困户贷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等从中获取经营收入,或贫困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内带资务工获取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利,保证贫困户每年有稳定收益。
4.承包联营模式。采取贫困户承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等,贷款用于支付租金、购买生产物资、雇用他人生产经营,获取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统一利润分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利,保证贫困户每年有稳定有益。
5.支持创新贷款模式。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同时防止贷款户不参与生产经营坐吃利息、股息的行为。(四带一自模式)停止“户贷企用”模式。
二、排查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贷款使用用途。对已贷款的户进行摸底,查明贷款用途是否规范,对于购房、还款等非生产性支出,勒令贫困户归还及时本金或改变为发展特色产业。
2.摸清还款能力不足的贫困户。查清贷款还款能力不足和自身条件差不适宜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及时将贷款本金归还或改变贷款使用方式,鼓励该部分贫困户使用共建联营和承包联营模式。
3.积极宣传贷款政策、为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贷款理念。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用途对贫困户进行指导,使其充分了解国家扶贫贷款方针,能有正确的贷款理念,积极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4.对联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情况进行摸底。镇、村及时、准确掌握经营主体情况,防治风险,避免贫困户贷款遭受损失。
三、排查结果
经过全镇摸排,并进行走访调查,贫困户通过户贷户用和“光伏+产业”模式,发展了自身产业,增加了家庭年收入,有效使用信贷资金,并按期还款。在共建联营模式、承包联营模式和创新贷款模式中,贫困户能基本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积极主动参与生产经营,对贷款使用情况说得清。后期镇、村将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使得贷款贫困户更加深入掌握参与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更大的发挥金融扶贫的脱贫功能。
XX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