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为高质量完成金融扶贫工作,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全面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提升扶贫小额信贷的精准使用效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扶贫小额信贷基本情况
自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执行“5万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信贷政策。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通过建档立卡户所在村推荐、乡镇复审、信用联社入户核查、扶贫办审核身份等流程,针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20年截至11月30日,我县扶贫小额信贷累计贷款2874笔,发放贷款7837.3万元,贴息1505笔,贴息金额149.16万元,边缘户累计发放56笔,发放贷款149.16万元,贷款余额5039.6万元,未出现贷款逾期。
二、组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排查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经合局牵头(金融办)、信用联社、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融办。
(二)工作措施方法。一是由各乡镇牵头,组织各乡镇开展辖区内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特别是2018年1月1日后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情况。二是由县信用联社信贷牵头,对各乡镇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流程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代领贫困户贷款情况。三是参照牧原集团其他地区分公司产生的户贷企用问题,经合局针对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周边的三个乡镇展开排查,并对我县其他养殖项目和企业展开调查,经调查反馈暂未发现户贷企用问题。四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的工作通知》。经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58户有贷款需求,全县边缘户中有18户有贷款需求,现已推送至农信社。五是由经合局牵头组织对部分乡镇村屯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入户问卷调查。截至目前,从各乡镇、部门及我单位抽查情况看,未发现“户贷企用”“能贷未贷”情况。
三、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展期、续贷、延期政策
(一)贷款展期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我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与回收工作平稳推进,贫困户暂无展期申请情况。
(二)贷款延期政策落实情况。自2020年3月14日省联社在信管系统新增“疫情期间贷款延期”功能后,累计延期59笔,金额230.5万元。
(三)贷款续贷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我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与回收工作平稳推进,贫困户暂无续贷申请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摸底清查问题。继续对全县扶贫小额贷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找准问题,会同各乡镇,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确保我县在扶贫小额贷款工作上不出问题。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各乡镇,各村屯、包扶责任人就我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重点加强对贷款使用、还款等内容的宣传,同时加强对贷款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加强扶贫贷款资金监管。各乡镇,各村屯、包扶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对扶贫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在贫困户自愿和必须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采取合作发展的方式,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中,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四)规避贷款逾期风险。信用联社对于到期有逾期风险的贷款要提前做出评估,会同乡村两级,做好应对预案,尽量避免逾期发生,对发生逾期的合力处理,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