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三落实”情况
一、对象清
王集镇“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共2901户8802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189户4706人,低保贫困户1199户3564人,五保贫困户513户532人。已脱贫736户3044人。未脱贫2165户5785人,其中未脱贫一般贫困户453户1162人,其余为政府兜底的低保户和五保户。
王集镇共有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分别是古墩村、魏圩村、徐渡村、张坝村。目前古墩村和魏圩村已顺利脱贫,徐渡村和张坝村尚未脱贫。古墩村,2016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85万元,2017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65万元。魏圩村,2017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8.7万元。
二、思路清
1.在低收入户脱贫方面。通过“一兜”、“两加”、“三送”实现脱贫。“一兜”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帮助他们申请低保户和五保户,通过政府兜底实现脱贫。“两加”是指挂钩干部加和“股份+”。挂钩干部+。王集镇所有在编人员每人挂购帮扶1-3户贫困户,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安排脱贫计划,使得贫困户增收减支;“股份+”。申报整合全镇帮扶资金350万元在我镇工业园区建设扶贫产业园,使得入股的贫困户每年都可以得到10%的分红。截止目前我镇已分红66.7万元。“三送”是指定期开展为贫困户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活动,帮助贫困户通过就业和相关政策救助实现高水平脱贫。
2.在省定经济薄弱村脱贫方面,通过发展产业项目、鼓励土地流转、盘活集体资产、加强”联村共建”、积极争取省委扶贫工作队支持等方式,帮助经济薄弱村脱贫增收。2018年,为支持徐渡村脱贫,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土地流转,持续做大做强王集镇特色油用牡丹项目,并带动周边贫困户共同参与,在实现村居收入增收的同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2.联系挂钩单位县残联,持续打造徐渡村残疾人之家,新建联村共建项目,促进村居增收;3.利用村级发展引导资金购买门面房出租,实现租金收入;4.积极联系省委扶贫工作队,通过他们带来的帮扶项目促村增收,确保全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8万元。
3.镇三套班领导和扶贫、农经等部门,定期会办和推进扶贫工作开展。即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对帮扶走访和“阳光扶贫”工作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推进和督查。
三、政策清
1.在精准到户项目方面,2016年,我镇实施了“股份+”、公益性岗位、电商扶贫和单户发展四个项目,共计资金309.72万元,惠及低收入户1125户4489人;2017年我镇实施了“股份+”公益性岗位、和光伏项目,共计资金317.72万元(结余53.51万元),惠及低收入户875户3437人。2018年我镇计划利用省级到户资金125.52万元并统筹2017年度结余资金53.51万元实施购买门面房项目,让入股的农户都能够享受每年10%的分红。
2.到村资金使用方面,2016年,县拨付我镇88万元用于为古墩村在村中新建1317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现已按合同时间支付57万元。2017年,我镇为魏圩村实施购买门面房项目,目前还在实施中,预计6月底前实施完毕并形成效益。省委驻泗扶贫工作队帮扶资金方面,2016年-2017年,省委驻泗扶贫工作队在我镇共投入资金122万元,在古墩村建成了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茭白、珍珠藕、河道整治等帮扶项目,在魏圩村新建了光伏扶贫项目。
3.健康扶贫方面,我镇低收入户新农合参保率100%,低收入农户住院医药费采取保底补偿,总补偿比例超过80%。并且低收入户在县内看病享受“四免”、“两减”政策。“四免”即免收床位费,对贫困人口免收县内救护车接送费,免挂号费、免诊疗费、免专家会诊费。“两减”即即减医药费、仪器检测费等10%优惠
4.教育扶贫方面,低收入户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补助。标准为:幼儿园1000元/年,小学1500元/年,初中2000元/年,高中3000元/年。2017年,考入省内本科院校的,每生资助2000元;考入省内专科院校的,每生资助1000元;考入省外本科院校的,每生资助7000元,考入省外专科院校的,每生资助4000元。
5.金融扶贫方面,低收入户最多可以做5万扶贫小额贷款,无利息。我镇2016-2017年共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超1000万元。
6.低保和五保由政府兜底保障,医疗救助低收入户比一般农户要多一些。低保户标准为420元/人/月。五保户标准为5500元/人/年。
7.临时救助政策救助对象:
(1)急难型困难家庭。包括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2)支出型困难家庭。包括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救助政策:对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的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低保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即临时救助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420元÷30天)×临时救助人口×临时救助时限。临时救助时限最长为180天。
8.大病补充保险政策
扶持对象: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相关政策:(1)一般贫困户80元/人/年,该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2)报销种类以市 “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库为依据;(3)补偿比例为合规医疗费用剩余自付部分的85%。
四、问题清
精准扶贫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对策
1.在村中建设的产业项目难以产生效益或效益低下。建议村级发展引导资金建设的产业项目由镇政府统筹实施,实施项目的地理位置要好,便于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2.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类项目少,缺乏可持续性收入。建议扶持发展村级经营性资产。做大做强村级产业类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增长。
3.扶贫力量较为分散。建议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出台有效切实可行的激励举措和政策,激励动员有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扶贫工作,通过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实现脱贫。
五、举措清
1.扶贫资金使用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泗阳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与县扶贫办沟通和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
2.项目推进方面,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项目建设点上推进项目建设,并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和三套班会议研究项目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镇纪委和督查办定期对扶贫工作的开展和项目进展进行督查和考核。
3.收益分红发放情况,2016年我镇给全镇低收入户分红资金26.7万元。2017年给全镇低收入户分红40.06万元。
4.脱贫对象的确定,通过入户开展收入调查,并根据农户意愿,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评议确定并在村公示、同时报镇审核后再次公示。最后上报县扶贫办,开展县级公示。
5.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精准到户项目,我镇根据县扶贫办提供菜单,通过帮扶人和村组干部与农户商定后,确定发展项目。并开展长期公示。
六、队伍清
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刘勇同志为组长,镇长林正国同志和副书记杨井泉同志为副组长,农服中心主任朱学华和扶贫专干王艺儒同志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我镇扶贫办配备了扶贫专干1人,和1名专门的扶贫工作人员,正常开展扶贫业务工作,保证了我镇扶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村级扶贫工作由各村会计负责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