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城郊乡是环城乡,辖区面积188.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8万亩,下辖8个行政村,户籍8749户,18066人,有常住人口2714户(3554),5790人(6169),贫困人口662户982人。全乡共有低保户783户1199人,其中贫困户522户799人,占贫困户总数的66 %。全乡特困供养户110户110人,其中贫困户61户68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8.5%。低保一档83 户125人,年发低保金4395元;低保二档182户274人,年发低保金2627元;低保三档267户407人,年发低保金2287元;低保四档123户176人,年发低保金1927元;低保五档128户217人,年发低保金1335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关心弱势群体出发,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村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乡民政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及核实上报等工作,村委会负责低保户的申请、核实,初步形成了三级联动、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完善制度,优化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低保工作水平。我乡在开展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此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乡低保经办中心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乡政府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20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3件,经过调查,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
(三)结合实际,严把农村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关。工作中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村委会对申请低保的村民家庭收入情况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对符合低保标准的由村委会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经评议通过并确定申报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确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办经调查核实后,在乡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审批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三次公示。
(四)因地制宜,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市民政《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乡低保动态管理,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乡乡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三年来共清理清退低保202户。
(五)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
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乡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低保对象认定难。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主要是看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核算过于机械化,主要以数字线为准。而患有肢体一级残疾或重大疾病导致卧床的人,由于后期生活没有医疗支出,日常支出又体现不出来,收入达不到低保标准线。建议针对有重疾和重残的家庭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真正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