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履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我中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工作情况
(一)抓“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并印发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督促大家明职责,敢担当,进一步明确中心机关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重要岗位的职责,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建好党组织就是选拔好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2020年4月份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刚成立时只有一个综合办公室,目前已细化到办公室、财务、党办、核对中心等多个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做到了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细化量化,突出了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的原则,做到了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细化量化,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为建成一个强大的党组织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科室划分明确后,在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各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组织筹备成立了中心党支部,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做到了组织架构明确,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责任体系,实现了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党组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二)抓学习教育和廉政党课制度,进一步强化廉政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中心组及党员学习计划,坚持“党组书记月审查学习笔记”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地落实,从制度上保证学习时间、加强交流讨论,并及时根据县里要求调整学习内容。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我和我的家乡》、《金刚川》等爱国教育影片;开展“勿忘国耻、爱我中华”9.18参观沈相荣烈士陵园和参观抗美援朝纪念馆等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党校副校长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宣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获实绩》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这两节由中心党组书记宣讲的党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主题突出,立意深远,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开展线上法律知识测试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分析,剖析干部蜕变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遵照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倡正气,压邪气,筑牢反腐防线。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抓好学习贯穿始终,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行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后,为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彻底根治干部职工”软懒散“等现象,针对中心工作实际,领导班子建章立制,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整章建制抓管理,相继研究制定了《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务制度》、《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考勤制度》、《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值班制度》、《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关于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聘用高级工、技师评分细则》等等相关制度,以此实现制度出公平,管理出效益。成立了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岫岩建设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等,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制度,堵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从源头堵住漏洞,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是落实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不定期与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谈话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情况等。对殡仪馆、养老院、公墓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建立了经常化监控和教育约谈机制,把控住干部队伍的反腐预防关。
(四)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及时准确地完成公文传输系统的设立,文件收发、信息收集、信息归档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人事调动、人员调资及时办理;加强中心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积极参加各项财务知识培训,并邀请专业人士对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业务培训,大大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得2021年财务预算工作以及中心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圆满完成。及时做到做好日常财务报销、工资及各项补贴的发放工作;按月及时缴纳各项保险及公积金,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防疫相关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和出入办公场所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登记等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离岫报备返岫隔离等要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同时还对全县原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共计18711人进行大核查,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核查任务。
二是殡仪馆作为一线服务窗口单位,2020年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县域殡仪服务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优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根据2020年4月市委巡察组下发的《关于巡察岫岩县殡葬领域的反馈意见》,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8月份--11月份,经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实施、争创提高及巩固提高五个阶段,圆满完成了行风整治工作。坚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六公开”制度,通过全员签订廉洁承诺书,重点岗位轮岗转换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坚持“保本微利、注重社会效益”的殡葬服务原则,殡葬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批复文件收取,各项收费物价部门逐项核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所有的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公示,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2020年1月25日,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了保证广大职工和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殡仪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按时对馆内设施设备消毒、通风。实行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限制家属守灵人数等措施,清明节期间,骨灰堂祭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为解决部分群众祭祀要求,积极开展代祭便民服务,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共开展代祭服务24宗。
三是养老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岫岩县养老院管理工作规定》、《岫岩县养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轮换,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了经营性收入由税务部门规范化管理,做到财务“一收一支”公开透明。根据上级要求,养老院自2020年1月26日实行封闭化管理至今,做到“里不出外不进”,谢绝一切来访探视,工作人员实行每周轮岗制,特殊情况请示中心和县局;服务人员每天对老人房间进行两次日常消毒,并帮助老人开窗通风半小时,监测老人体温并做好记录;对所有老人实行分餐制至今,并且保证了不因疫情影响降低老人的伙食标准;实现了养老院自来水联网,解决了多年来的用水难题;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巡视,目前消防整改工作全部结束,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并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并配备了相应的救灾物资,杜绝了消防安全隐患的存在;同时院里还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了全年无安全事件发生。
四是福利企业服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免税企业中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免税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员到免税企业就业,对政府取消的部分港田、电瓶车残疾人,及时给其缴纳保险及发放生活补助费,并对他们要求上调生活补助费的诉求多次做思想工作,打消其上访的念头,并帮助其中4人解决了医保遗留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中心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学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党员的表率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当好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率,当好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表率,当好带头改进作风的表率,当好争先创优的表率,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同时,进一步提升统领全局的能力,提高指挥协调效率,在科学排兵布阵上动脑筋、出实招。
2、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继续深化治慵、治懒、治散、治奢工作,大力倡导干事创业作风,激发广大党员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构建适应科学发展模式的惩防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和加强业务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约束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