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XX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湖南XX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 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由甲方和乙方共十一个股东合资创办,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前期兴办管理不善,目前没有正式投入生产,由于股东自身原因,股东XXX、XXX(以下称甲方)提出退本股权,经2020年元月12日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 个股东(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分别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原始股金为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 个股东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在原始股金的基础上加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如有由甲方负责处置。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双方约定在 天之内办结。
二、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给乙方股权转让款 万元。此款在履行期间,乙方不承担支付利息。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处股权转让款的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不得生产。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此协议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若提出退股转让,不在享受同等条件此协议的退股转让金,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变更登记机关一份,步云桥法律服务所一份。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签订日期: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