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14年8月15日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八个禁止”“52不准”的规定,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以 1
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没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也没有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没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也没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发生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存私放公款,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没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没有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没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没有在干部考察工作
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没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没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没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收受对方财物;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没有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配偶、子女没有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没有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没有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没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没有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
各类庆典活动。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
(七)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没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没有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没有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没有发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没有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没有虚报工作业绩;没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没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没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总体上说,我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要求,对个人、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但由于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我觉得自身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平时工作中陷于具体事务多,学习、思考、研究不够,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上,宏观、深层次地思考、研究一些问题不够,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抓的不够,对一些不良现象,批评教育多,硬起手腕处理少等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再接再厉,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
第二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临朐县供销合作社
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县纪委:
根据临纪[2014]42号通知要求,对我单位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上级各部门对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的开展,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实际对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重点抓好党组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局领导率先垂范,自觉做到学的更多一些、更深一些,党委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1次,干部职工每周二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在抓好全盘工作的同时,带头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贯彻好《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起到了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二是分层次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专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继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 1
强了廉政意识,明确了廉政责任,增强了廉政观念,思想政治素质、党性党纪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党员干部中未发生违纪违规和违法现象。
二、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县社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与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以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协助党委抓具体工作的格局,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人人肩上有任务”。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建立了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了使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县社党委在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规划的同时,制定了县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年度总体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度工作一起实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和完善了2014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健康开展。
四、推进作风转变,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教育引导作为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转变作风的根本举措,针对领导干部涉及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与,以“学、查、访、评、议、纠”为主要方法,通过座谈讨论和发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狠抓落实整改。针对征求到的自学意识不强,研究层次不深;大局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严、日常监督不力等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整改。通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的自学意识明显增强,学习重点更加突出,学习领域不断拓宽,学习思考更加深入。工作中不断强调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单位日常管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做好本职工作,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形成了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各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运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党风廉政,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注重规范,狠抓落实。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发挥好“公开”这块阵地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每年由分管领导做1-2次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三是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沟通,齐心协力,找准核心、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遵。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合法合规开支,管好用好供销社社有资产,加大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违纪、违规、违法开支。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县供销社党委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不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找出本单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到工作环境风清气正,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第三篇: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津外运党字[2014]第032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就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1.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实际行动带动了公司的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为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通篇学习了《廉政准则》;二是利用中层会议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人员学习;三是中心组配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专题学习,并进行讨论。
2.利用周四电教学习的时间,于5月5日和12日两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了正反教育的两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共95人次参加,其中党员44人次,积极分子23人次。
3.制定了一期题为“大力宣传反腐倡廉,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宣传专栏。围绕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促进了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
4.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确保2014年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党总支委员及支部书记,共7人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9名中层干部签订了“外运新河储运公司廉洁从业承诺书”,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拒腐抗变的能力和对企业的忠实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准则》全面落实
1.拒绝贿赂,反对腐败。收受贿赂是腐败的根基,是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我公司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准绳,以廉洁从业承诺书为保证,从制度上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确保廉洁从业,一年来,未发生一起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事件。
2.约束权力,树立正气。为了有效杜绝腐败行为,班子成员在自己加强廉洁从业思想的同时,教育指导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不准利用党赋予的权力从事谋取私利行为。通过理论学习,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通过班子成员的以身作则,使广大党员干部规范了行为,阻断了腐败产生的媒介,增强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能力。
3.严格报帐,重查造假。对于因公支出,我公司严格执行主管领导初审、一把手把关签字制度,对于数额较大、非正常的支出,实行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加强对财务帐目的审核,对于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否决,从而杜绝了班子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报非公费用。
4.民主测评,公开评议。坚持每年年终对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及民主测评活动。通过对领导干部公平、公正的评议,掌握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严查干部中存在的有损企业形象、利益以及不利于职工利益的行为。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廉政行为规范。
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责任意识逐步提高。抓班子建设,锻造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领头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我们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和标准,采取积极有力
的措施,狠抓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身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不搞一人讲,众人听。领导班子及干部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一年来,公司未发生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和依靠职工推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根据上级公司的精神和指示,建立健全了《对党政一把手抓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制度》、《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中层干部廉政责任制》及《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等,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时,我们对廉政工作始终不放松,在迎接挑战、维护企业持续发展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上级公司的正确指导和有效督促下,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和事;没有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司
2014年8月31日
第四篇: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扎实推进州销社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建设,根据州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的通知》(西纪通〔2014〕3号)文件的要求,州供销社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廉政准则》重要性,增强自觉性
(一)明确“八个”是。《廉政准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是党中央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8个禁止52“不准”,犹如52条“红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就是“安全区”。
(二)增强自觉性。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利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党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熟知内容,明确要求,规范从政行为,自学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加快全州供销社“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早日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为更好地开展活动,州供销社党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调整充实了《州供销社党风廉政责任制监督领导小组》、成立了《州供销社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方案》、《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二)做到“二个结合”。一是把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和供销系统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时间、地点、内 容、人员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取得成效
(一)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七个一”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学习动员大会。4月9日,结合州供销社职工学习日,组织在职党员、职工集中传达学习,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在职党员干部和职工;
二是召开一次党员大会。4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动员大会并原文学习《廉政准则》;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交一篇学习心得。5月21日前,州供销社领导干部交了一篇《廉政准则》学习心得;
四是上一次廉政党课。5月21日,州供销社党组书记结合自身的学习,以《明确“红线”、提高防腐能力》为主题,在党支部大会上给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专题党课;
五是开展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5月24日,组织广大党员(在职党员和副处以上的离退休党员)13人,进行了西双版纳州供销社党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参加知识测试的党员年龄最大的77岁,最小的33岁,平均年龄50.7岁,平均分为97.07分;
六是开展一次重温入党宣誓活动。6月25日,州供销社党支部与勐腊县易武乡易武村委会高山寨村民小组党支部开展了一次“结对帮扶”、重温入党宣誓、学习交流《廉政准则》心得等活动;
七是开展一次全州供销系统《廉政准则》征求意见调查活动。参加征求意见活动职工有69人,征求意见结果:
1、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满意65人,满意率94.2%;基本满意4人,基本满意率5.8%。
2、综合评价(德、能、勤、绩):满意64人,满意率92.8%;基本满意5人,基本满意率7.2%。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团结协作,大局、责任、创新、领导、服务意识:满意62人,满意率90%;基本满意7人,基本满意率10%。
4、对供销社队伍建设运行现状:满意56人,满意率81.2%;基本满意11人,基本满意率15.9%;不满意2人,不满意率2.9%。
5、对州供销社党组书记(彭哲)个人意见和建议:建议多下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工作。
6、对州供销社党组成员(刀永祥)个人意见和建议:建议多下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工作。
7、对和谐创业,建设和谐机关,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3条:(1)建议加强全州范围内的职工业务培训;(2)加强领导,加强沟通,加强团结;(3)在职职工队伍中倡导团结、务实的精神和作风。
8、对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实现“二次创业”的意见和建议有4条:(1)建议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项目上“扶强、扶优、扶基层”,加强乡镇空白、薄弱供销社的恢复与建设;(2)在工作中,更多地结合自身的实际,联系群众,扎扎实实为基层办实事;(3)多在政策、协调方面支持基层“二次创业”;(4)加强县、市供销社的指导与督查。
(二)规范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切实保障州供销社运行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在摸清xx年至2014年公务接待、用电、用油、用水等费用支出平均数的基础上,大力压缩会议、文件、公务用车、接待等方面的费用,压缩各项开支15%,确保压减指标的落实。2014年1至5月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接待费、培训费共开支54312元(燃油费3万元),比去年同期压缩开支26892元,减幅33.1%。
二是做到三个明确一个防范措施。
1、明确关键岗位:人事秘书科、合作经济发展科、社联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明确重点环节:综合会计室、中央、省、州、县(市)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烟花爆竹;
3、明确风险主要表现形式:(1)保证机关、中心正常业务经费开支,严防“小金库”,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保证社有资收支两条线;(2)确保“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3)确保社联烟花爆竹公司的购、销、存环节的安全经营管理。
4、监督防范措施:(1)建立“一支笔”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财经纪律,用《州供销社机关财会管理办法》制度管好用好财和物;(2)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14〕333号)文件;采取“下检一级、分工负责、统一评价”原则;检查督促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西双版纳社联烟花爆竹有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结合全州供销系统《廉政准则》征求意见调查活动,主要做好如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运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党风廉政,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注重规范,狠抓落实。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发挥好“公开”这块阵地作用。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每年由分管领导做1-2次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三是班子成员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沟通,齐心协力,找准核心、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遵。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合法合规开支,管好用好供销社社有资产,加大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不违纪、违规、违法开支。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州供销社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不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找出本单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到工作环境风清气正,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第五篇:《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xxx《廉政准则》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xxxx纪委:
根据xxxx[2014]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有关自查情况如下:
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1、熟知《廉政准则》。从2014年初《廉政准则》颁布以来,我局集中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原文,细研《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熟知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8个没有和52个不准之规定,充分理解《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方法。同时,局全体人员签署了《廉政承诺书》,对坚决贯彻《廉政准则》作出了庄严承诺。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把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与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与执行审计署“八不准”结合起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内部管理、审计业务管理结合起来,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干部政治素养,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2、认真算好廉政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四个一”为抓手,紧贴审计人员工作岗位特点,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一是上好一堂廉政
教育课,从“算好廉政账”的意义、如何算账以及怎样做“高尚、诚信、廉洁”的审计人,引经据典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耐人深思;二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局人员观看了《守住人生底线,自觉拒腐防变》,以案说纪,以案为鉴;三是阅读一本廉政读物,审计人员人手一本《人生核算》,细细研读;四是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位审计人员认认真真细算了“道德账”、“经济账”、“诚信账”,发自肺腑的表达了要做“高尚、诚信、廉洁”审计人的理想信念。
3、完善《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根据县纪委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工作岗位,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把局领导干部和固定资产投资中心的工作人员作为教育重点对象。在明确岗位权责的基础上,对照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查、同事互查、组织帮查和面向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等方式,从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入手,全面查找权力运行运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风险的制度性举措,科学编制规范权力运行的流程,形成每个岗位的廉政行为规范。我局对照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每一项审计法规进行了细化梳理,根据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了《xxxx机关管理制度》、《xxxx局
业务管理制度》2本工作手册,供审计人员随时学习、参考、运用。
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回顾自身在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认真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二是多层次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局坚持把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作为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的有效手段,作为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重要途径,坚持“以人为善,坦诚相待,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原则,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围绕本单位和自身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的思路、措施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对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本单位工作科学发展等进行沟通。三是广纳意见,找准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 “八个禁止”、“52个不准”情况如下:
1、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
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3、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4、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5、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6、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主题词:廉政准则自查报告
xxxxxx办公室2014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