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年间东西湖三个注浆项目工程款未果的情况反映函
致武汉市**局、武汉市**大队:
我**有限公司承接的**箱涵注浆工程均早已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七年间我司多次向上述三个项目总包方催要工程款,向**局反映项目回款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均未给予有效回复和解决。**函体台背注浆工程工程款对我司只收回部分,尾款至今未回。
当年上述三个项目我司施工期间我公司已垫付全部工人工资、材料费、机械费,银行利息,而现因年底需全额支付工人工资,工程材料费等款项,公司资金周转确有困难,无力为继;另因年关将至,政府部门正调查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为避免农民工聚众上访等事件发生,现特向政府**局、**监察大队反映该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希望政府帮忙协助解决上述工程款问题,用于工人工资、材料费、银行利息等支付款项。
现我司通过调查得知上述三个项目的结算已办理,且将于2021年间支付最后的结算款。再此阶段我司恳请政府,体谅我公司之难处,帮忙解决此事。
批复为盼!
**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一、项目情况表
二、**现场核查单
三、**现场核查单
四、**工程注浆工程情况说明
五、**公司变更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