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才储备,建立人才举荐机制,为公司引进更适合的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除本项2、3条例)以外的所有全公司员工。
2.2人力行政中心及区域人力行政部的员工、公司总部总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此项奖励。
2.3除人力行政条线以外的各部门外,提出招聘需求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该招聘岗位的直线上级、跨级上级不享受此奖励。
3.定义及奖励发放形式
推荐成功:即被推荐的人通过面试进入公司相关工作岗位,并经过试用期通过、转正考核,首次发放推荐奖励金额为50%,余下的50%在被推荐人连续工作满6个月后发放。
4.工作程序
4.1人力行政中心定期将在公司工作群上公布岗位招聘信息;
4.2员工推荐相关岗位适合人选(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人选),经公司正常招聘程序;
4.3被推荐人面试合格后,进入公司,通过试用期考核并转正后,首次发放推荐奖励金额为50%,余下的50%在被推荐人连续工作满6个月后发放。
4.4推荐成功后,公司将对推荐人进行相关现金奖金,分类如下:
1)推荐至区域总、副总经理、副总监/总监级岗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次;
2)推荐至片区总经理、城市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岗位、案场经理: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次;
3)推荐至总部及区域市场拓展经理及其他职能经理岗位:奖励金额1000元/人次。
4.5流程图
推荐人才——招聘程序——入职试用——推荐成功后——人力行政中心(区域人力行政部)填写《人才推荐奖励申请表》—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
5.附则
5.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5.2其它制度与此制度相抵触的,以此制度为准。
5.3此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6.附表
人才推荐奖励申请表
推荐人 | 所属部门 | ||||
被推荐人 | 被推荐人所属部门/岗位 | ||||
入职时间 | 转正时间 | ||||
被推荐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 |
签字: | ||||
奖励金额 | |||||
区域人力行政部审核 | 区域总审核: | ||||
人力行政中心审核 | 总经理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