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坚定“四个自信”,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结合实际,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国企责任和担当。
一、如何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完备程度和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五个标准: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
(一)正确认识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之间的关系。要把握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重视这项重要工作,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要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并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不能偏废。
(二)要认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虽然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说在如何发挥好制度效能方面重视不够。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高制度执行力,久久为功,既要把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又要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加强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
(三)要充分认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执行制度。好的制度制定出来,如果不能得到执行,制度就转换不成治理的效能。所以要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使他们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宣传教育的工作很重要。同时要通过领导干部做表率从而增强全社会的制度意识,使尊崇制度,执行制度蔚然成风。同时我们讲好中国的制度故事,不断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
二、如何体现国企责任和担当
国有企业是推进我国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政治基础和重要经济基础,也是贯彻和实践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阵地。作为国企的一员,要更加自觉坚持制度自信,把国有企业发展同党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国有企业治理作为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部分,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强化国有企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国企的责任与担当。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要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的统摄性地位。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把两个“一以贯之”落到实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的高度,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对国有企业政治性与经济性的融合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任务。目前,国有企业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必须以问题导向,在保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急需的制度和必备的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国有企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更好地承担起应有的使命与责任。
(三)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到实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要取得良好效果更在于执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中,国有企业担负着重大的使命和任务。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到实处。
(四)发挥领导人员带头作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职工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带动全体职工自觉尊崇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要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
(五)把制度成果转化为企业经济效益。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抓好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激活企业管理效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经济效益,防控经营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国企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