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大家好!今天课程的主题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系统性课题,作为微分享,我主要结合与贸促会工作相关的国际贸易方面内容,谈谈对“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粗浅认识。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新中国国际贸易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自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改革开放,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封锁和禁运,迫使我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实行对外贸易专营,称之为国家统治型保护贸易制度,我认为这是较早的外贸治理体系。这种治理体系的施行,在当时特殊情况下,在集中资源、扩大出口、统一对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体制高度集中、统的过死、产销脱节等问题突出,人民币汇率一直高估,外贸发展十分落后。其次,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到2001年。这个时期国家经济体制从严格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商品经济体制,1992年以后逐步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外贸体制改革进行探索和深化,特别是92年之后逐步推行自由化倾向的贸易政策,称之为国家统治型开放式保护贸易政策。在此治理体系下,国家下放外贸经营权、增设外贸口岸、广开外贸渠道,92年以后,还调整关税规则,成立进出口银行和各类对外商协会、发展出口援助,外贸得到快速发展。第三阶段:从2001年一直到党的十八大。这个时期最显著标志就是中国加入WTO,推行出口导向政策和进口替代政策,完善了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大经贸战略、科技兴贸战略、走出去战略等“五大战略”,称之为规范公平与保护并存的国际贸易制度,这是外贸治理体系的飞跃。在此外贸治理体系下,推动中国外贸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变。第四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多年,我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7.4%,低于9.8%的入世承诺;我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数由10个增加到19个;2013年,我国在上海设立了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到如今一共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区域内90%以上的产品逐步实现零关税,称之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制度。在这个阶段,我认为最重要的治理体系创新就是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最大的公共产品,让中国规则、中国标准逐步走向世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方案”。与此同时,2018年也爆发了世界贸易史上最大规模的贸易战--中美贸易战,中国贸促会也参与应对美国“301调查”的反制措施,美国这种违背历史潮流,违反经济规律的单边关税最终以失败告终,但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提高外贸治理现代化,积极捍卫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时至今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报告中强调的制度型开放是要建立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和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种新体制是以一定的法律或法治化体系作为其重要基础,这实际上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在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上的集中体现。未来十年,是我们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一步,在国际贸易治理体系建设上,要继续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贸易投资环境,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制定,建设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国际贸易治理能力建设上,要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革,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积极推动完善全球治理,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打造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讲好中国发展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以上,是我个人结合自身相关业务对本次课程主题不成熟的认识,分享给大家,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