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2.凡是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有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与体裁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必须整理立卷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排列。
3.征集学校中个人在其从事教学,党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体裁形式的文件材料,集中管理。
4.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5.为使档案编研规范化,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逐年填写学校教育年鉴资料册,本资料属于学校永久性保存的档案资料。
6.学校档案工作人员要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使之具有防火、防虫、防尘、防潮、防高温等设施。对所存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对已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
7.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8.根据上级领导已阅下达的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档案内容,保持档案的连续性。
9.如需要利用的档案及某种机密,可按照保密法规定,经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