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及省市区有关勤廉建设部署,着力营造浓厚的勤廉我校创建活动氛围,根据区教科体系统开展“勤廉我校创建”集中宣传活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勤廉单位创建满意度调查十个方面重点(详见附件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教职工、学生家长对勤廉南康、勤廉我校建设,特别是勤廉单位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营造浓厚的勤廉我校创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之后转入常态化。
三、活动安排
(一)营造勤廉我校创建活动氛围
1.制作“全面建设勤廉我校”宣传栏,宣传本校在全面从严治党、师德师风建设、勤廉文化进校园、营造勤廉教育生态等方面的做法、成效等等。〔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0日前〕
2.我校通过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标语、滚动播放《点赞勤廉南康 我为家乡代言 盼您“非常满意”》视频等形式,加强集中宣传。〔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2日前,并长期坚持〕
3.我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勤廉我校创建”等专栏,大力宣传本校全面从严治党、师德师风建设、勤廉文化进校园等工作,宣传勤廉故事、勤廉事迹等等,原则上每周要更新一篇。〔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二)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原则上每周集中宣传1次)
1.转发《点赞勤廉南康 我为家乡代言 盼您“非常满意”》视频至学生家长微信群,营造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建议发一条短信至全体教师微信群及学生家长微信群(短信模板详见附件2),引导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配合。〔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建议每一名教职工转发《点赞勤廉南康 我为家乡代言 盼您“非常满意”》视频至微信朋友圈,加大宣传范围。〔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4.我校结合本校实际,创新开展集中宣传。〔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安排,省统计局对全省城乡居民开展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本地区勤廉单位创建满意程度,结果纳入综合考核重要指标。我校要充分认识此次“勤廉我校创建”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勤廉单位创建满意度调查十个方面内容重点宣传,着力提升工作成效。满意度测评有关宣传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搞“绑架式”宣传,我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开展宣传,尤其是面向学生家长,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二)创新形式开展。我校既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又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度、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完善工作台账。各校(园)要对本次集中宣传活动过程注重材料收集并形成独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