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运动场地开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关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操场在暑期及非课余时间的作用,满足学生健身活动需求,经学校会议研究,就学校操场对外开放做出如下规定:
一、开放时间
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周末,早晨:9:30--12:00,下午2:30--5:00。
二、开放对象
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开放制度
1、按规定开放时间到学校操场活动。
2、到校活动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免责文书并进行登记,持证进出学校。
3、到校活动人员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将取消活动资格。
4、凡来校参加活动的人员要爱护学校财产与环境,禁止带宠物进入校园,禁止在操场内吃东西,不随手乱扔垃圾爱护校园卫生。
5、爱护学校财物,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6、在学校操场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禁止从事不健康的、危险的活动,如若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学校修缮期间和恶劣天气情况下,操场停止对外开放。
8、遇学校有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等其他活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9、值班室值班人负责填写好使用记录,并注意做好场地巡查、运动设施设备工作。
10、本方案从2021年8月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