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打击新增违建。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做到发现就拆、露头就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拆除,以最严格的措施限期拆除新增违建。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到抓早打小,对发现拖运砖石、沙料要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对违建苗头要坚决予以制止,把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的老旧小区违建问题。深入研判、分类施策,集中治理重复投诉、信访积案的老旧小区违建问题,重点拆除群众反映强烈、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交办单、督办单和通报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未销号的进行考核扣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按照《湖北省“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县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对全市5个区(开发区)22个乡镇建成区进行集镇环境整治,以集镇区域、主次干道及沿线、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沿街商铺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规范沿街空间秩序,提升小城镇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保障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是我市项目建设攻坚年,控违查违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加大对鄂州花湖机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及公用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的保障力度,坚决拆除项目范围内的历史违法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建设顺利落地、推进和投产运行提供坚实基础。
五、宗教场所违建治理。按照控违查违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开发区对各自辖区范围进行排查,重点监控寺院、道观、教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未经规划许可审批擅自建设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绝不能姑息迁就,切实把宗教场所违建治理工作抓细抓紧抓实。
六、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坚决拆除未经许可以及超许可期限的户外广告等违法建构筑物,维护城市空间秩序。
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控违查违工作中坚决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守生态建设红线和绿色发展底线,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现象,确保环保大督查、长江大保护、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违建别墅治理、大棚房治理、河湖长制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