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我局将推进登记财产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缩办理环节(已完成)
2020年5月13日起,已完成业务系统流程优化,业务系统流程精简为:1.收件、审件、扫描录入;2.审核;3. 登簿、发证、归档三个环节。推进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同时办理。2021年7月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扩大了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银行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我县金融机构的80%,极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融资,将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商品房网签电子合同、电子营业执照等)纳入合法收件材料。
(二)优化“一窗受理”服务(已完成)
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企业专窗服务范围,享受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一是设置专窗受理人员收取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全部申请材料(已共享利用材料免于收取,共性材料免于重复收取),办理该类业务的企业,均应享受专窗服务;二是指引企业前往专窗办理该类业务,且无需提前预约取号或现场取号即可办理,通过“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人互动、一次办结”服务,实行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环节、1小时办结”。
(三)深入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已完成)
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互认、推广电子材料应用以及夯实数据基础。7月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进行云迁移,将县级的不动产数据嵌入全区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全区数据共享。通过平台数据即可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和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互认,将电子材料的应用进行全面的推广以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引导企业、群众申领电子权证代替纸质权证并提供自助打印服务,降低登记财产成本,提升登记财产质量和效率,从而夯实数据基础。
(四)推广电子材料应用(已完成)
一是积极推广电子材料应用,实现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在线领取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等电子信息化。二是强化身份和核验,简化了提交材料,提高了信息安全并简化了办理流程。
(五)扩展范围(已完成)
11月初制定《**县推进“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一站式”办理微改革实施方案》、《**县“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一站式”办理指南》及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同时在县政府网平台发布关于**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关于推出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及通信网络同步过户的公告。实现水、电、气、网络业务与非居民用户不动产登记在政务大数据平台的集成和智能联动。
(六)提高满意度(已完成)
按照《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永福县实际情况,我县制定下发《**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截止2021年11月30日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比例已超过30%。
二、创新亮点
(一)加强业务培训,实现窗口接件岗位全业务受理
全体人员通过业务大练兵,换岗交叉培训受理业务,将现有全体前台人员整合为9个综合业务受理窗口,综合受理全部不动产业务受理、收件、审核材料、录入系统、扫描上传、发证。从以前找窗口办理业务到现在任何窗口可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交易等各项业务。
(二)增设便民窗口,提升群众满意度
增设查询、投诉、邮寄等业务的综合窗口,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协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水电等部门,为当事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提供相应帮助,极大的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
(三)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
开通快速办理绿色通道、预约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企业办证服务直通车、“容缺受理”“节假日企业办证专班”,设置专人对接跟踪企业办证全流程及时对企业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全程“保姆”式服务企业的服务机制,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精准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从而提升登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全方位、多角度提高登记业务服务
自2016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优化营商环境经过5年的不断推进,我县登记服务水平得到了的提升,实施了融资抵押登记“网点办”、涉企登记业务“马上办”、登记业务延伸“云端办”、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办”等多项便民利企措施,极大的提高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五)积极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便民利企
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项目,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局内部各部门土地审批、测绘、不动产登记之间相互协调,在用地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在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后,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主动提前服务,以“一窗受理平台”结合“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确保开发企业在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主权与产权同步,实现“交地即交证”。通过积极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登记手段,切实维护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群众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还是习惯在现场办理,对于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模式接受度不高,当事人双方更信赖于面对面办理等传统方式办理。
四、下一步计划和建议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工作,并大力推广宣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助跑“优效提速”,全面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行采用网上申请、网上缴费、自助打印。让“数据在外多跑路”、老百姓“不出门不跑路”。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