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按政府机构改革要求,畜禽屠宰监管职能2016年3月由商务移交到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4月——2019年7月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分管定点屠宰工作;2020年10月由农业农村执法局分管屠宰稽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理顺了屠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市政府2016年第16期、第34期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划转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关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后有关问题会议纪要》规定,完善了屠宰联合执法模式。本着尊重历史和兼顾市肉联公司特殊性,职能移交时继续维持了三个基本不变,即“屠宰稽查联合执法模式、聘用稽查执法人员和经费管理方式不变”,原商务局聘用的屠宰稽查大队、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与畜牧局屠宰管理股、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同时,完善了联合执法队伍,明确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服务中心、属地乡镇为屠宰办联合执法成员。
(二)屠宰管理收费和稽查经费按政策进了调整。(1)取消了屠宰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按政策停止了生猪屠宰环节的检疫、屠宰管理及痩肉精检测费。(2)财政预算增加了管理经费。取消了原来“靠从肉联公司、**屠宰场收取7.5元/头管理费和罚没收入用于稽查执法经费”的模式,屠宰管理监管执法所需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
(三)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一是加大了政策宣传。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通告》(ZXDR-2016-00018),屠宰办编印了《定点屠宰管理告知书》和屠宰法律法规资料,召开屠宰企业协调会和肉商座谈会,对全市屠宰企业、肉类产品经营从业人员、私屠滥宰窝点实行台帐式跟踪管理。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以**市重大动物防疫指挥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二是加大了日常执法。稽查队每天早上6:30-7:00开始“地毯式”巡查,及时查处贩卖“白板肉”的违法行为;每周开展2-3次大稽查,早上2:30-3:00集中行动,每年开展大稽查100多次,查获收缴未经检验检疫肉品千余公斤,按规定移交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案件10多起,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人。三是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扫雷行动”。按照《2016年**市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市政府印发了《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办函[2016]6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通告》(*政通[2016]5号)。每年不定期由市政府办牵头,畜牧、公安、质监、市场服务中心、乡镇政府等单位联合执法4—6次,依法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2016年4月——2021年2月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凡是经局办公室拟办后交我办处理的案件,按要求100%完成到位。
2、积极服从**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局党组的工作布署。
3、勇挑重担、创新思维,主动攻坚克难,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应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由商务部门移交到畜牧兽医部门,现由农业执法局分管该项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攻克了“原8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难题。特别是2016年“双汇冷鲜肉”入市,通过积极研究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果断采取措施,在郴州市首次规范了外来肉品经营行为。
4、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 2020年12月**宏源肉品有限公司的肉品冲击并流入**市场,由市政府政府办副主任牵头召集农业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市肉联有限公司、及部分肉商代表召开了相关座谈会,听取了各方代表们的意见,部署了规范肉品市场管理工作,正确引导肉商规范经营。2020年12月29日、30日、31日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了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5点钟,对**的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进行了“地毯式”巡查和摸排工作。1月9日,接到**的群众举报,市农业农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在**市场查处了一起私屠滥宰行为,查获了私屠滥宰非法肉品130斤。在将近维持2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中,经查实发现了一下几点问题,①市场上有**定点屠宰场(属于B类小型定点屠宰场)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不允许流通到本市来的;②联合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发现少部分肉商还有销售未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白板肉);③肉联有限公司对自提生猪管理松懈、没有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就出厂销售,对屠宰母猪没有实行注明销售。对于私屠滥宰行为,我们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5、加强市场执法监督。查处无证、无章肉品上市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突出重点,狠抓整治。近几年来,我市深入开展“扫雷” 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安全,数次突袭了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并捣毁私宰窝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展日常稽查,维护了肉品市场秩序。
6、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次肉品质量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800份。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经费不足。对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经费,按市政府2016年第16期、第34期会议纪要精神,2017年我局拟定初步方案,经市财政局核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同意每年安排48万元(其中聘用人员工资21万、社会保障费7万、稽查执法工作经费20万)。目前市屠宰办有聘用人员5人,实到位工作经费20万、屠宰监管执法经费除了财政预算资金外无其他经费来源。为确保我市生猪屠宰管理的正常有序开展,特请求在原市政府已批准的48万元预算基础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