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的工作小结
根据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核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所立即开展了专项自查与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我辖区农贸市场1个,属零售性质的市场。
2、我辖区内的的农贸市场属荒湖管理区毫口办事处管理,开办者对入场者进行了建档,我所的入场销售者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监管所有台帐;
3、农批市场开办者皆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4、农批市场开办者未设置快检设备,未开展快速检测,其快速检测职责由我所开展。
5、检查中未发现违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塑制包装材料和禁止使用的塑制包装材料。
6、据我所档案显示,我所农村食品经营者百分之七十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极少数食品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载明的事项不一致。
我所针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出动执法人次10人次进行了专项整治,责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13家经营户应取证而未取证,后期我所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