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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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民政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宜丰县民政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以赴托底线、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作示范、勇争先”。现将2020年度民政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及2021年度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筑牢民政“防疫墙”
疫情发生后,宜丰县民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部门职能,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兜住民生底线,加强服务保障,促进复工复产,打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防疫人民战。
1.踊跃捐助,织密民政“爱心网”
1月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慈善总会根据上级部署,迅速启动抗疫公开募捐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支援疫区。通过宜丰发布、微信及短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抗疫捐款倡议书。截至目前,共收到抗疫捐款290余万元,大米1万斤,矿泉水100万瓶,捐赠款物在全市排名第二。获赠的款项物资均已及时移交给县防疫总指挥部统一调配,并通过宜丰发布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每一笔款项、物资的捐款名单、数目及款项用途,做到了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2.温馨服务,架起民政“连心桥”
(1)婚丧嫁娶,服务不断。疫情以来,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两促进,为窗口工作人员配齐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定时进行消毒工作,做足安全措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实行预约办理等弹性办公机制,确保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及办理业务群众的人身安全。清明祭扫高峰期,县殡办倡导市民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进行追思,同时在全县所有公墓、祖坟山实行错峰祭扫,既满足了群众的祭扫需求又有效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
(2)党员干部,带头奉献。面对突如其来的战“疫”,我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倾力奉献。在人员紧张、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花门楼社区绿洲花苑和城西社区云龙桥卡点的值守工作,儿童福利工作办事员刘瑛强忍丧夫之痛,主动申请参加抗疫工作,和同事一起筑起了小区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因在抗击疫情中的出色表现,民政部主管报刊《社会福利》刊登文章《把初心写在抗役一线——记江西宜丰县民政局福利事业股工作人员刘瑛》对刘瑛予以表彰。
(3)牵头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补助方案,并落实和明确了关爱对象、关爱标准、补助时间以及经费来源。
3.精细服务,扎牢民生“兜底网”
全力守护“一老一小”安全。1月27日起至4月初,对全县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每日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会爱心企业家协调疫情防疫物资,并及时把51个红外线测温测量设备、5000余只口罩、40余件消毒液,100余瓶酒精及8000斤大米等各类物资下发给各机构。严格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留守儿童等关爱保护制度。目前已对700余名留守老年人、350名留守儿童进行了排查;对未返院的特困老人28人,困境儿童18人进行了走访和帮助,及时将监护缺失的老人和儿童纳入了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疫情期间,将乡镇(场)自行审批的小额临时救助上限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1.落实提标提补政策。2020年,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660元/人/月提高到720元/人/月,人均补差标准4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95元/人/月提高到480元/人/月,人均补差325元/月。截至10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856.9384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1590.31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266.6195万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835元/人/月提高到93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505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400元/人/月提高到625元/人/月。截至10月,共发放特困资金1504.87468万元,其中城镇特困发放111.952494万元,农村特困发放1392.9221万元。全县提标提补资金在3月已到位。
2.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通过提标提补,农村低保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了576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1760元,农村特困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7500元,高出人均收入年度脱贫目标(4000元)3500元,稳定解决了吃穿“两不愁”问题。认真开展了全面落实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部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宜丰县民政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逐步推进整改工作,我局认领的1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出台了《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要点》(宜城组办字〔2020〕1号),并组织开展了城镇脱贫解困政策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工作要点中各项政策落实进行了查缺补漏和整改提升,通过系列举措,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得以扎实有效推进,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提高。
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审批程序,将低保信息数据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开展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推进了低保信息化管理进程。目前,我县线下线上社会救助数据实现完全一致化,低保管理工作更加便捷有效:救助对象查询、救助情况查询、救助数据统计、比对等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效率,我县已经申请“数字民政”二期系统运用试点,通过运用二期数字民政系统,经济核对工作实现了“五增四减”即:增加流程跟踪,增加跨省协查,增加第三方核对委托录入,增加核对电子授权,增加脱敏报告端口;减少二次审核,减少有身份证信息户口录用,减少信息比对,减少核对周期时长,信息化核对工作进一步合法、规范、高效。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跨部门信息共享,当前,已实现县级房管部门、不动产部门、村镇银行部门3类信息共享,对于市核对中心未返回社保数据时,也与人社局进行了信息共享查询。全面签订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了照料服务责任人。截止10月份,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共756人,第一、二季度按每人每月70元标准照护费全部补发到位。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失能认定复查也已经完成,第三季度开始,对复查认定为失能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1200元/月,对半失能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300元/月,对全自理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护费70元/月。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积极作用,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截至10月份,救助困难群众92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4492万元。乡镇(场)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得到加大,小额临时救助审批人次和救助资金总额都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今年通过改造老旧村部、祠堂、学校等方法我县已新建20个幸福食堂,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92个幸福食堂,在落实有效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已有58家幸福食堂恢复了运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双推进。推进县级福利院护理能力建设。根据养老三年行动计划,我县特困失能人员将集中到县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因县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不足以满足特困失能老人集中供养,同时为充分发挥福利院内残疾人康复大楼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将康复大楼改造成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解决全县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难题,改造后,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床位将占到总床位的80%以上。由于疫情影响,改造工程推进受阻,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和图审,正在抓紧时间抢工期,争取农历春节前改造完成。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按照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石市镇敬老院和天宝乡敬老院改扩建。继续落实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以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为6680人次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1.6709万元,截止到10月,为21位老人理赔23900元。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新建流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崇文、耶溪、花门楼及城南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窑前社区盛世名城小区嵌入式护理院,扩大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有效供给,适度普惠、就近便捷、充满活力的居家和养老服务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全力推动崇文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继续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公办养老院中9个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完成,6个乡镇消防设施正在抓紧时间改造,同时3家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配合县政府信息办拟定了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了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信息三大项内容。
(四)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聚焦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关爱保护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县级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快村(居)“儿童之家”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儿童之家”5个,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6人、村(居)儿童主任230人,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转变生活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分散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1-10月份,为18名分散供养孤儿和5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生活费13.16万元。
(五)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深入
1.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1)深入开展了“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了“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2020年选定城南、城西、芳溪二木社区三个社区创建全省示范社区。(2)着力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要求,选择新昌镇大桥村、石市镇石崖滩宋风刘家以及棠浦镇高家村3个村为试点村,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思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打造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从整体上提升村级干部素质,加强培训、制订涉及农村发展的各项考核标准,用考核其工作业绩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较好地推进了农村社区稳步发展。
2.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1)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村级基层组织党政“一肩挑”工作。指导芳溪、花桥、同安等乡镇实施党政“一肩挑”工作,全县85%的行政村、社区已实现党政“一肩挑”。6月份,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经验推广现场会在宜丰召开,宜丰的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市推广。(2)扎实推进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了农村低保、婚丧领域、养老领域、低保领域、乡村治理领域、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地提升了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能力。(3)制定完善村(居)民公约,提高市民素质。为进一步增强公民道德意识,我局开展了完善提高全县各村(居)规民约活动,目前我县214个村和22个社区已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
(六)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严把审核申报登记程序,规范社会组织变更程序。全年共进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名称、法人和业务范围等变更登记8个。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了对151个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今年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年检率91.5%,合格率98%。完善综合监管。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对多年不开展活动或两年以上不参与年检的28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并在宜丰政务网公告。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组织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了抽查验查,未发现收取会费不规范的情况。加强对社会组织数据的有效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及时将全县67家社团106家民办非企业录入民政事业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推进
1.完善地名管理服务。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和设标工作,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等政策规定,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有效地杜绝了乱命名乱更名现象和重名、无名、一地多名等情况发生。同时,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的需要,我局严把地名标牌质量关和形象关,对全县城区内道路未设地名标志、损毁地名标志、已失效地名标志等情况进行了统一摸排,并公开招投标,全面推开了地名标牌设置工作。2020年,对全县范围内62块街巷路牌进行了制作及维修。其中维修5块,新做41块,清除错误路牌16块。
2.大力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着力编纂制作了城区图及行政区划图,多次向全县各单位部门、各乡镇(场)征求修改意见,行政区划图经过8次修改后形成了最终版本,于2020年7月22日报送省民政厅送审,并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审核批准;城区图修改6稿后形成定稿,已于2020年10月12日报送省民政厅送审,正在等待审核通过。编写《宜丰县地名志》,通过历史资料查阅、组织专家审核、相关单位数据核实等方式收集各方资料,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已完成了第二稿审稿,目前第三稿正在修改制书中。
(八)民政专项事务水平更加优质
1.紧扣源头治理,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1)今年通过与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进行联合协作,采取登报、采血DNA比对等寻亲手段,为三人找到亲人,并已将两人护送回家,其中棠浦镇讲堂村胡家组冷春娥女士失散近20年后重返家乡。(2)集中开展了一次长期滞留人口落户安置核查,对在2020年9月前入站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8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集中落户安置。
2.着力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1)巩固保持了100%的遗体火化率。今年共火化遗体1290具,火化率100%。(2)严格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实行5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全年惠民殡葬共计减免资金135余万元。(3)持续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对全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排查出的5处147穴坟墓通过绿化遮挡的方式基本整改完毕,全县“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达到了不见坟头,也没有新增坟墓的成效。(4)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抓好“三个严禁”:严禁委托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管理;严禁建设超规格、豪华、家族墓地;严禁炒买炒卖墓穴。(5)稳步推进新殡仪馆建设工作。总投资2.17亿元的宜丰县殡仪馆(公墓山)新建项目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设计单位正在进一步深化设计,计划于2021年2月下旬开工建设,2022年1月底完工。(6)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三管齐下”整治遗体及骨灰接送中燃放鞭炮和抛撒纸钱现象。一是,殡仪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转达殡改办给逝者家属的一封信;二是,乡镇(场)殡改办主任上门进行文明殡葬引导工作;三是,联合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一经发现在接运遗体或运送骨灰沿途中有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等行为,县公安、城管、五勤联动等部门将对其就影响市容市貌进行处罚。
3.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1)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局将两台智能婚登一体机投入使用,推动了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婚姻登记服务程序实现了进一步优化,截至10月,今年办理结婚登记1016对,离婚登记488对,补发结婚登记证件284份,补发离婚登记证件43份。(2)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创建要求,联合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对2012年至2020年的婚姻档案进行了整理,并顺利完成了档案移交工作。同时,依托智能婚登一体机,实现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开展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供新婚辅导和离婚危机干预等公益性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
4.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两项补贴对象,有效提高了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时与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核实2020年残疾人底数,建立精准数据库,做到了系统与实际同步数据一致。截至2020年10月,为32487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43.365万元。
5.浓厚人人慈善为人人氛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了汇集社会资源更好地帮助困境人员,向全体机关干部、爱心人士发出倡议,倡导大家积极奉献爱心。通过此次活动,共筹集善款41.4万元。大力宣扬慈善典型。退伍老兵张罗生将其六年来省吃俭用余下的8.9万元伤残补助金资助了28名贫困大学生,帮助这些贫困孩子圆“大学梦”,为了宣扬张罗生老人的慈善事迹,进一步推动宜丰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县慈善总会为其申报“赣鄱慈善奖”,并通过新闻报道、举办慈善学习会等多种举措让张老的慈善故事感动宜丰,营造宜丰“大爱”氛围。
6.着力推进售彩渠道提质增效。城区新建3个站点,进一步优化了站点布局。实行常态营销与创新营销相结合模式:一方面在日常销售中兼顾小份额与大合买、实体销售与自主终端并举;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各类集中促销活动,借助“合为贵”业主联盟的品牌效益稳定销量,开拓市场。截至10月份,彩票销售1369.7万元,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九)不断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1.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根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我局统筹安排,把握规划编制进度要求,组织相关股室严格按照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等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力争将民政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形成推进宜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合力。经过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宜丰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于5月初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纳入党组会议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同时,把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入研究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定位,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本质,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改服务。完善公益性公墓山的使用管理规定;积极推动丧葬礼俗改革,持续整治遗体及骨灰接送中抛洒纸钱现象;抓好新殡仪馆建设工作,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把因疫情、天气等因素影响的进度抢回来。
2.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县级福利院改造工作,提升县级福利院照料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县公办敬老院改扩建工作,所有公办敬老院全面完成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扩面增效。
3.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综合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低保救助流程,将县级低保审批权下放给乡镇(场);提高核对工作效率,通过“数字民政”应用系统与江西省嵌入支付宝的“赣服通”平台对接,实现核对电子授权;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不断健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帮扶。
4.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凝聚吸引人才,不断强化工作人才提高素质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实践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的基础作用。
5.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好第十一届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城区治理,强组织、建基础、优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6.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民政工作更上新台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影响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及各项民政工作。
宜丰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