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整体工作部署,我区自6月23日起开展全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活动开展7个月来,检查组紧紧围绕既定目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检查成果
1、成绩斐然。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由综合治税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中介机构对全区企业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建立欠税监控台账,逐户列出欠税清单和清欠计划,实施欠税动态监控管理并严格控制新欠发生;督促税务部门切实发挥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职能,适时采取保全强制措施,确保欠缴税款足额入库。在区国税、地税、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大力配合下,截至2018年1月底,共对 家企业完成检查并出具报告,查出企业全额欠缴税费约 亿元,其中地方级欠税约 亿元,已催缴入库地方级欠税 万元。
2、亮点突出。积极寻求突破,不局限于查账,在检查过程中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寻找征收漏洞,通过与中介机构交流,已发现我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一是契税征收。按照省级文件规定,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契税计税依据范围,按契税适用税率3%征收,可追溯以往年度。目前我区相关企业基本上都未缴纳契税,此项税收将给我区带来较大财政收入。二是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所得税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不予扣除。以上两点将给我区带来大量的财税收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6月9日我区召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会议,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领导以及237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对检查工作作出明确工作部署。会后,抽调区财政、住建、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并聘请两家中介结构组成6个小组对企业进行账务审计。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组和中介机构在微山湖又一村酒店集中办公,活动采取中介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服务的模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制度》、《值班表》等规章制度,保证检查工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工作进展。
1、科学谋划。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着重对房地产、建筑业以及规上企业进行重点优先检查,根据每周检查工作进度,当周制定下周调账名单。检查工作采取调账与外调相结合的方式,2个调账组和1个外调组协同工作,由调账组进企业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要求企业于限定时间前将财务资料送达检查组,中介机构对其账务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外调组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按需要要求企业补交相关资料。
2、依法开展。本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下发通知、开展检查,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与企业接洽中,检查组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见面后出示执法证件,必要时携带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力争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严格把关。为保证工作严肃性,检查组与中介结构工作上互不干涉,出现问题需要协调时,须向各组组长及相关领导及时汇报,由检查组领导统筹调度,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介机构对送达的账务严格审核,审核完毕后出具检查工作底稿,企业无异议后,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组长以及企业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对不提出异议但拒不签字的企业,依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对企业下发《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5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视为无异议。
4、积极入库。为缓解我区财政压力,及时扩大检查战果,检查组本着及时入库、应收尽收的原则,对于欠税数额较小的企业,检查组要求企业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后,将财务资料返还企业,对数额较大的企业,检查组要求企业制定缴税方案,在不影响我区财税目标的前提下,分期缴纳税款,同时将《关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税款入库函》和《检查报告》及时移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按照税款种类、数额进行收缴入库工作,待企业缴纳税款后,由企业将税票复印件送达检查组,用以存档核对相关数据。
5、及时上报。系统制定了《企业会计信息检查账本凭证送达明细表》、《企业缴税明细表》等表格,及时更新统计数据。每月将检查工作中各项数据以及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区政府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同时,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对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四、密切协作,强化督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活动开展以来,个别企业以种种理由拖延、拒绝送达账务资料,已核实欠税的企业不及时缴纳税款,对此,检查积极应对,制定了一套工作方案,并取得积极进展。
1、电话督促。每周核对企业账务资料送达情况,对逾期未送财务资料的企业,检查组安排专人对其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电话督促,并作好记录备案。
2、当面警告。对屡次督促仍不送达财务资料的企业,由财政、税务、公安人员组成督导小组,进企业当面下达《告知书》予以警告,再次明确送达日期。
3、单独约谈。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以及已核实欠税不及时缴纳税款的企业,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9月下旬,检查组对财务资料调取不予配合11家企业,以及查实确认欠缴税费的8家企业进行了约谈,严肃表明检查组态度,严格要求规定时间内送达财务资料。
4、媒体曝光。对约谈后仍不配合6家企业,于10月下旬,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通报批评,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镇街大力支持下,检查组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客观认识到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不配合调取财务资料,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拖延;二是已核实欠税的企业税款未及时入库,一方面是个别企业缴税不积极或因资金受限,另一方面是据个别企业反映,税务部门存在不及时受理企业缴税的行为。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对2018年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力度。2017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表明了政府立场,震慑了一批欠税漏税企业,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个别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通过2017年半年来检查情况,个别企业态度较为强硬或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检查,检查组多次协调沟通,进展甚微,仅依靠检查组力量无法推进工作进程。2018年,希望在政府层面召集专题会议,让各相关部门、镇街、有关企业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凝聚合力,推进工作。
二是强力惩治。对不配合的企业,建议采取严厉措施,避免出现跟风趋势。
1、加大征收力度,成立督导组,督促税务部门及时收缴税款,每周通报进度。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直接移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归国税管理的企业,由国税进行税务稽查,归地税管理的企业,由地税进行稽查。企业欠税较多、情况严重的企业,成立专项小组,国地税联合执法。
2、对契税、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费企业所得税征收事项,建议区政府责成税务部门成立征收小组,开展专项检查。
3、由税务部门降低企业税务信用等级,报送省税务局将企业拉入黑名单,信用等级降至最低后,企业融资、贷款、开发项目都将受限,企业法人将不能搭乘高铁等交通工具。
4、发改部门不予立项;政府采购部门,三年内不允许其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办理“五证一照”时,可视情况拒绝办理。
5、成立媒体宣传小组,以宣传主体,全力营造检查氛围,对检查组核定后报送的不配合企业名单,可于当天或第二天直接曝光。同时,检查组进行调账、外调时,可视情况让记者跟随,对不配合的企业进行现场曝光。
6、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对企业会计、法人采取罚款、吊销相关证件等措施。
三是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作用,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涉税信息,便于检查过程中信息对比,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四是严格奖惩。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增强地方财力、促进企业依法纳税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和镇街积极性,对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的企业和已核实欠税的企业,各相关部门和所属镇街要作为工作重点,严肃对待,及时督促,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共同促进工作开展。对检查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因工作疏忽、措施不力,造成我区财政收入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