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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10-28 05:17:2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2014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年,是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之年。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本局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及时掌握并反映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价费[2014]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和《开展全省取水口调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科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以企业取水许可证审办与年审、取水计量装置安装与运行、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取水口调查与定位、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3.22”水法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报告如下:

一、企业取水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情况

(一)2014年新办取水许可证11家,取水总量为29743.8万m3,地下水2家1.5万m3。其中:

1、企业办证6家,申请水量为252.3万m3。

2、换发证3家(上年度转),申请水量为21.5万m3,地下水1.5万m3。

3、省办取水证1家(水务集团),申请水量为10600万m3。

4、电站1家,申请水量为18870万m3。

(二)到2014年2月底,应年审的企业有224家,已参加年审的企业有136家,其中年审合格的有108家,年审注销取水许可证的企业28家,销减水量124.86万m3(其中地表水12套91.3万m3),销减计量表19只。

(三)经年审,2014年累计有效取水许可证418套,申请许可总量为157750.36万m3,年底实际取水总量为157910.3万m3;申请地下水许可总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总量为82.3万m3。其中:

1、农业灌溉灌发证为145套,取水许可量为20146万m3。

2、水电站发证为55套,取水许可量为133146万m3。

3、企事业单位直接取水发证为202套,申请许可水量为1133.92万m3,实际取水量为580万m3;申请地下水取水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量为82.3万m3。

4、制水企业取水发证为13套,申请许可水量为2843万m3,实际取水量为3796万m3。

(四)2014年取水许可预申请及水资源论证审批企业1家,申请取水量为64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0.22万m3,并按行政许可要求登报公示。

(五)做好下情上报工作:

1、2014年2月及时编报了2014年度水资源年报工作。

2、2014年3月底完成编报我市2014年度水资源公报工作。

3、及时向省结报水资源费及票据,做到票据专用,规范收费。

二、取水计量及收费情况

2014年取水收费企业为189家,水电站为54家。其中计量收费企业157家,已领证末取水的3家,当年办证的11家。今年是执行新调整水资源费价格的第一年,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为便于企业了解、接受新价格,我们所到取水企业都随带调价文件,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说服,耐心接受取水用户的意见,赢得取水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一)2014年1月至12月应收缴企业水资源费234.5万元,现已到财政172.45万元。

水电站2014年11月至2014年10月总发电量为2515.5万千瓦,收缴水资源费25.15万元。全部进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二)2014年已向省财政结报水资源费115.80万元;上缴省、市水资源费46.32万元(地表水、电站部份)。

(三)至2014年底,在保有企业有效取水许可证的202家取水用户中,已有157家安装了不同类型的计量表。在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取水户中,装表率达百分之百。

同时,4月份以来,我们着重推广安装新型智能水表,该表有计量准确、直观、性能稳定、能升级远程监控等功能。到目前已落实的有11家取水企业的14台智能型水表,其中已安装的有9台,另5台将于年底适当时间安装。

(四)2014年7月至8月,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我市取水口dps定位工作,实地定位203处,并逐个登记、汇总、制作取水口位置图,且在图上逐个标明取水口位置记号。

三、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

水政水资源科是市水利水电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担负我市27个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管理。形象决定地位,水政水资源科的服务质量直接反映水电局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以“服务优质”为落脚点,开展了“形象工程”建设,即要科室人员始终牢固树立“一个宗旨”,实行“六个公开”,坚持“八心态度”,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管理工作模式,为规范水行政许可,依法对取水许可申请、初审调查和水资源管护,实行“一证、一牌、一卡、一表”四个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行为,树立了水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二〇一四年水政工作

(一)“3.22”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与有关科室配合,以“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为主题,通过报纸专版、电视专题、社区专栏、挂横幅、贴标语、跑乡镇分发宣传画、资料和印有水法宣传标语的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评选出10家单位为2014年度“取水许可规范单位”,增强了企业、群众的水资源管理意识。

(二)“四五”普法活动,总结并通过验收。

(三)七月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案件评比活动,并获二等奖(第四名)。

(四)八月设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

(五)十月通过《我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审议。

(六)十一月制定并交流《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十一月完成“三创”工作,统计2014年-2014年我市的gdp用水量,完成2014年我市集中式水厂供水情况统计报表。

(八)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二〇一四年工作

(一)完成2014年度的水资源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编制。

(二)做好日常水资源管理,对未办证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行政许可程序到统一窗口进行受理,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继续推行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在适当时候,把现有大口径表计

量的单位,实行计量管理升级,并投入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加强小口径取水管道的其他计量设施安装力度。

(四)进一步实施浙价费[2014]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做好宣传,加强收费力度,严格执行新标准。

(五)重新汇编水法规。

(六)制订除河道采砂外的其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积极完成省、市、局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2014年11月25日

第二篇:2014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年,是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之年。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本局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及时掌握并反映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价费[2014]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和《开展全省取水口调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科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以企业取水许可证审办与年审、取水计量装置安装与运行、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取水口调查与定位、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3.22”水法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报告如下:

一、企业取水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情况

(一)2014年新办取水许可证11家,取水总量为29743.8万m3,地下水2家1.5万m3。其中:

1、企业办证6家,申请水量为252.3万m3。

2、换发证3家(上年度转),申请水量为21.5万m3,地下水1.5万m3。

3、省办取水证1家(水务集团),申请水量为10600万m3。

4、电站1家,申请水量为18870万m3。

(二)到2014年2月底,应年审的企业有224家,已参加年审的企业有136家,其中年审合格的有108家,年审注销取水许可证的企业28家,销减水量124.86万m3(其中地表水12套91.3万m3),销减计量表19只。

(三)经年审,2014年累计有效取水许可证418套,申请许可总量为157750.36万m3,年底实际取水总量为157910.3万m3;申请地下水许可总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总量为82.3万m3。其中:

1、农业灌溉灌发证为145套,取水许可量为20146万m3。

2、水电站发证为55套,取水许可量为133146万m3。

3、企事业单位直接取水发证为202套,申请许可水量为1133.92万m3,实际取水量为580万m3;申请地下水取水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量为82.3万m3。

4、制水企业取水发证为13套,申请许可水量为2843万m3,实际取水量为3796万m3。

(四)2014年取水许可预申请及水资源论证审批企业1家,申请取水量为64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0.22万m3,并按行政许可要求登报公示。

(五)做好下情上报工作:

1、2014年2月及时编报了2014年度水资源年报工作。

2、2014年3月底完成编报我市2014年度水资源公报工作。

3、及时向省结报水资源费及票据,做到票据专用,规范收费。

二、取水计量及收费情况

2014年取水收费企业为189家,水电站为54家。其中计量收费企业157家,已领证末取水的3家,当年办证的11家。今年是执行新调整水资源费价格的第一年,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为便于企业了解、接受新价格,我们所到取水企业都随带调价文件,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说服,耐心接受取水用户的意见,赢得取水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一)2014年1月至12月应收缴企业水资源费234.5万元,现已到财政172.45万元。

水电站2014年11月至2014年10月总发电量为2515.5万千瓦,收缴水资源费25.15万元。全部进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二)2014年已向省财政结报水资源费115.80万元;上缴省、市水资源费46.32万元(地表水、电站部份)。

(三)至2014年底,在保有企业有效取水许可证的202家取水用户中,已有157家安装了不同类型的计量表。在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取水户中,装表率达百分之百。

同时,4月份以来,我们着重推广安装新型智能水表,该表有计量准确、直观、性能稳定、能升级远程监控等功能。到目前已落实的有11家取水企业的14台智能型水表,其中已安装的有9台,另5台将于年底适当时间安装。

(四)2014年7月至8月,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我市取水口dps定位工作,实地定位203处,并逐个登记、汇总、制作取水口位置图,且在图上逐个标明取水口位置记号。

三、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

水政水资源科是市水利水电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担负我市27个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管理。形象决定地位,水政水资源科的服务质量直接反映水电局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以“服务优质”为落脚点,开展了“形象工程”建设,即要科室人员始终牢固树立“一个宗旨”,实行“六个公开”,坚持“八心态度”,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管理工作模式,为规范水行政许可,依法对取水许可申请、初审调查和水资源管护,实行“一证、一牌、一卡、一表”四个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行为,树

第三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按照2014年水政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在上级水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水政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全年水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滩地管理和水政执法,查处水事案件上又有新突破,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局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为使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小组,并将各自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从领导、组织、人员三方面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健全各项制度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主管领导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二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很好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三、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一)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3月22日,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当天悬挂横幅三副、张贴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一台,接受群众咨询达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治黄60余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真切感受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黄河水利事业,对于改善黄河流域民生,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意义。

(二)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辆一台、横幅1条。12月4日,主管水政的副局长、水政科长及水政人员冒着严寒,将法制宣传标语张贴于县城、沿黄各乡、镇、村的主要街道,在张贴标语的同时对围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散发水法规宣传册500份。对滩区人民重点宣传破坏防洪工程的危害性以及违反的后果。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三)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四、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一)上年遗留案件:县交通局擅自在310国道北20米处,我局河道管护范围内修建监测站和生活区,发现此活动后,我局水政人员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责令其立即停工,补办相关手续,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

(二)上年遗留案件:工程19#坝处排水渠连续数周有不明水流排入河道,接此报告后,县局领导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水政人员沿水流逆向徒步巡查。巡查发现该水流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在施工中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河道排放的施工用水。水政人员多次携带照摄录像设备对其水流排放过程自源头至入河口进行了全程取证,并现场要求立即制止排水,办理相关手续。

(三)3月6日,水政监察人员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在巡查过程中采取巡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乱耕乱种的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和宣传对象,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各种违法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时发现凹里村民在铁桥下乱垦乱占滩地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去年遗留案件: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由我局负责实施,在实施时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满足公路排水及防洪要求。该排水工程于xx年年8月22日通过验收,施工费用由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承担,并负责我局工程范围内的k3+380、k5+650两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接受水利管理部门监督。但是费用问题一直迟迟未落实。

(五)上年遗留案件:3-7月份我局积极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由于时间较长及多种历史原因,多年来困扰工程防汛路通行的通讯电杆,特别是工程7-8#坝段通讯杆栽在防汛路中央,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及工程面貌。

(六)2014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案件处理结果

(一)对县交通局违法修建超限站违法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并下达了《责任改正通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立案查处后,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的的支持和指导,县局水政人员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2014年新年伊始,终于取得了新的突破超限站同意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此案终结。

(二)对中铁一局违法排水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听证书和处罚决定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虽然对方勉强承认未经许可擅自排水的违法行为,但不愿意接受处罚。2014年1月14日,我局水政人员冒着风雪再次与中铁一局协商。最终,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我局的处理意见,此案终结。

(三)对违法乱占滩地的凹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愿意接受我局管理,5月8日和我局签订滩地管护协议。

(四)对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渠工程,2014年我局水政人员对此与其协商,2014年9月排水渠质保金费用已全部付清。

(五)对长途电信线务局非法架设通讯电杆案件,经过水政人员多次与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 2014年7月15日,长途电信线务局派人移走架设在工程7-8#坝上的2根通讯电杆和影响排水渠修建的1根电杆。保证了道路的畅通,改变了工程面貌。

(六)对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案件,对方已停止违法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二)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三)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我局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我局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在涉及水法以外的法律时不能提供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后要认真学习民法、经济法、物权法等知识,在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时确保游刃有余。

(五)不了解其他单位在水政水资源方面的做法,不能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要尽量走出去,观摩学习其他单位特别是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水政水资源工作的开展。

七、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一)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

(二)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三)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四)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五)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八、2014年水政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成立执法小组,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工程安全。

(二)、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积极利用“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利用“五五普法”时机宣传法制知识。

一年来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

第四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按照2014年水政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在上级水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水政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全年水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滩地管理和水政执法,查处水事案件上又有新突破,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局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为使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小组,并将各自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从领导、组织、人员三方面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健全各项制度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主管领导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二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很好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三、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一)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3月22日,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当天悬挂横幅三副、张贴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一台,接受群众咨询达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治黄60余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真切感受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黄河水利事业,对于改善黄河流域民生,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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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四、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二)上年遗留案件:工程19#坝处排水渠连续数周有不明水流排入河道,接此报告后,县局领导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水政人员沿水流逆向徒步巡查。巡查发现该水流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在施工中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河道排放的施工用水。水政人员多次携带照摄录像设备对其水流排放过程自源头至入河口进行了全程取证,并现场要求立即制止排水,办理相关手续。

(三)3月6日,水政监察人员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在巡查过程中采取巡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乱耕乱种的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和宣传对象,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各种违法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时发现凹里村民在铁桥下乱垦乱占滩地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去年遗留案件: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由我局负责实施,在实施时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满足公路排水及防洪要求。该排水工程于xx年年8月22日通过验收,施工费用由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承担,并负责我局工程范围内的k3+380、k5+650两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接受水利管理部门监督。但是费用问题一直迟迟未落实。

(五)上年遗留案件:3-7月份我局积极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由于时间较长及多种历史原因,多年来困扰工程防汛路通行的通讯电杆,特别是工程7-8#坝段通讯杆栽在防汛路中央,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及工程面貌。

(六)2014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案件处理结果

(一)对县交通局违法修建超限站违法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并下达了《责任改正通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立案查处后,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的的支持和指导,县局水政人员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2014年新年伊始,终于取得了新的突破超限站同意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此案终结。

(二)对中铁一局违法排水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听证书和处罚决定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虽然对方勉强承认未经许可擅自排水的违法行为,但不愿意接受处罚。2014年1月14日,我局水政人员冒着风雪再次与中铁一局协商。最终,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我局的处理意见,此案终结。

(三)对违法乱占滩地的凹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愿意接受我局管理,5月8日和我局签订滩地管护协议。

(六)对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案件,对方已停止违法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二)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三)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我局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我局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在涉及水法以外的法律时不能提供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后要认真学习民法、经济法、物权法等知识,在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时确保游刃有余。

(五)不了解其他单位在水政水资源方面的做法,不能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要尽量走出去,观摩学习其他单位特别是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水政水资源工作的开展。

七、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一)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

(二)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三)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四)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五)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八、2014年水政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成立执法小组,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工程安全。

(二)、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积极利用“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利用“五五普法”时机宣传法制知识。

一年来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

第五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新乡黄河河务局: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河南局、新乡局水政工作要求和局2014年年度目标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工作,2014年的水政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自查验收结束,现将今年的水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一)、水利立法与水行政管理工作调研

1、为及时清理涉及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杨根有为组长,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李永安为副组长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清理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目前实施的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水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小组注重检查许可项目的设定机关、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事后监督等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并填写“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统计表”将清理结果上报新乡局水政水资源科。

2、我局水政监察人员注重对现有水法的掌握,注重对现有水法存在问题的思考,注重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反映基层的需要,以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修订《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时,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指导下,会同局工务科、防汛办公室、工程养护处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延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的时限;沿黄县、乡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义务参加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等10条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

3、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努力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王广利、张月清调研总结出了《改进黄河水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文章中作者系统地提出了现有水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欠缺、水政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物质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要由相关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行政立法、建立水政工作人员学习机制、加强水政部门的物质基础建设等解决问题的途径。此调研文章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水政在线上发表。此外长垣局水政工作人员还先后发表了《论如何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论如何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等7篇调研文章。

(二)、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为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根有,副大队长李永安、王广利、王学民。监察员:王万学、崔军民、尚华岚、吴建华、滑庆。

2、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是一支由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组成的高素质水政队伍,本科生1人,大专6人,中专2人,共计9人。为保障水政机构的高效运转,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由杨根有副局长、李永安科长统(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筹全局,王广利、吴建华负责水政工作,王学民、尚华岚负责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其他人根据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为保证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我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积极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河南局、新乡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保障每个人一年有12天的学习时间。特别是今年新乡局在长垣局举办了由长垣局、封丘局、原阳局的水政水资源相关人员参加的为期10天的水事案例模拟听证会。通过模拟案例听证会,一方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执法办案制度》、《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水政监察装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十项规章制度,用来规范和指导各项水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5、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长垣局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仪表整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6、我局为保障水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黄委没有配置办案器材的情况下,自己购买了照相机、摄像机等必备的办案器材。

经过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的不断努力,局水政监察人员在其所属范围内充分发挥了水法规的宣传员

表》。对发生在本责任段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向水政水资源科报告,水政监察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理。我局为加强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并有效预防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局实际情况制作了长垣《黄河河道巡查工作网络图》。该图直观、整体、清楚明白地表现出了地理关系和级别关系,并明确表示出了各级负责人、责任人、责任段、职责范围,进一步了增强水政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黄河河道监管水平。

2、为进一步明确我局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保障各司其责,水政水资源科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乡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新黄人劳[2014]36号文)精神,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长垣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长黄[2014]30号文),并将文件及时发放给各个科室。

3、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现场警告处理36起38人,包括9起水工程案(挖土、毁树等)挽回经济损失0.6万元,12起水土保持案(乱垦乱种)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其他案件15起(堤防及河道工程打尝晒粮、放牧等)。清障25次,清除面积1240亩,清除摊点82处。

4、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建立执法文书模版,保证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和齐全。

5、我局水政监察人员认真执行《水事违法案件快速反应规定》,保证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点。

(六)、行政规费征收

为规范行政规费征收,我局投资20万元,建立了王堤、赵堤堤防管护站、孟岗堤防养护检查站,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做到收费证件齐全。堤防养护补偿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堤防养护补偿费今年征收5.5万元。为防止违法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水政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收费站进行检查,以有效的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七)、档案管理与信息交流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已经全面实现微机管理,有关材料和报表全部存入相关的计算机内并进行了备份,确保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在计算机上设立了个人信息文件夹、个人工作文件夹、科室工作文件夹。

2、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建立自己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派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管理的合理有序。管理人员根据工作的性质将档案分为队伍建设、立法与管理调研、建设项目管理、水行政执法、水法宣传、行政规费征收六个档案库,保证查档的方便与快捷。

3、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认真撰写基层水政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发稿任务。先后发表了《长垣局加大清障力度》、《长垣局制定长黄河河道巡查工作网络图》等51篇水政信息。其中新乡黄河网13篇,河南黄河网3篇,黄河网9篇,水政在线12篇,黄河水政4篇,中国水势2篇,水信息网3篇,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1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1篇,黄河报2篇,中国水利报1篇。

二、创新工作

(一)法律实施创新

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为方便申请人,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将申请河道内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河道采砂等需要的证明材料、程序等一系列内容进行公开,并制作了“长垣县黄河河务局受理审报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及相关事项公示一览表”。通过制定一览表,尽量避免在申请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的时候少走弯路,节约行政相对人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管理模式创新

水政制服取消后,水政执法活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水政执法的难度进一步增强,为了保证水政活动的顺利开展,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实行定期学习汇报制度。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每星期一上午,由科长主持全科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科长向全体人员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向科长汇报上一星期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星期的个人工作计划。科长在听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后,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本星期的工作情况。遇有重大案情或事件时,由主管局长主持会议,统筹把握,安排工作。通过实行定期学习汇报制度,在水政水资源科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勇争第一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计划,把水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峰。

堤防工程管护站原来属于水政水资源科管理,为理顺堤防收费管理关系,保障公正监督,实现监管分离,加强水政监察人员的办案力度,水政水资源科将堤防工程管护站分离出来交给工程养护公司管理,水政水资源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费征收的规范性。

(三)工作方法创新

执法环境是困扰当前水政执法的难题。为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根据专管与群管结合的原则,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与有关职能部门、沿黄沿堤各派出所和行政乡镇等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的水法规宣传和水法贯彻落实运行机制。定期向沿黄沿堤各乡镇派出所、村委会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对我们水行政执法、水事案件查处、违章建筑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的意见。设立水政工作意见卡,不仅可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还可以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向他们宣传水法规,实现水法规宣传与贯彻落实

的有机结合,争得了各部门的配合为水政执法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设立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情况,最有效的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的有机结合。

三、服务意识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对前来咨询法律的人员认真接待,热情服务。水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日常工作中,勤勤恳恳,讲究实效,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水政人员的良好形象。在二水厂施工期间,水政监察员王万学始终坚持在一线,白天指挥夜晚巡逻,保障二水厂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坚决杜绝偷拉施工原料现象的发生。王万学的这种服务精神和态度受到二水厂项目部的一致好评。

总之,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局的水政工作再创新高。

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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